對照表--共濟會與基督教
NAMB工作人員著
神
共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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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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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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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了像"Jah-Bul-On"這樣冒犯唐突的詞,即所謂的神的神秘名字。共濟會作者Albert Pike 在自己《詞語書》的關於古老法國宗教儀式的討論中解釋了神秘名字的前兩個字母:"這可能是Jabulum 錯誤地抄寫過來的﹔正如我所指出的,其意思是'來自、發出或散發自阿曼'。正確書寫它應該由Yu 或 Yah-u、Baal (巴力)或 Bal 或 Bel 和阿曼組成。因此,把希伯來、腓尼基和印度神明的名字結合在一起可以顯示出它們事實上是同一個名字。在一些舊式宗教儀式中就是Jabul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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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拒絕接受所有異教神明,認為他們都是假的神或女神。阿曼或巴力的信徒尊崇《聖經》中真實的神,但是以不同的名字稱呼他這個觀念就不是真實的了。沒有一個異教神明是代表《聖經》中的神。《聖經》中的神與異教神明之間的不同遠比提起神所用的名稱更重要多了。基督徒不應參加崇敬和讚美異教神明的宗教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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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20: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申命記7:25:"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
申命記11:16:"你們要謹慎,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
詩篇81:9:"在你當中不可有別的神。外邦的神,你也不可下拜。"
以賽亞書42: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約翰一書5:21:"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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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
共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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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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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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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採用包含過份誓言的宗教儀式。入門弟子所宣誓的義務與責任:"我莊嚴誠懇地所作的允諾和發誓,…讓以下約束我,這種懲罰不少於切斷我的喉嚨、連根拔出我的舌頭、埋在大海沙灘裡、在水位低的地方潮水在二十五個小時裡退潮和淹沒兩次,如果我存心違背我的入門弟子的義務與責任。"
手工藝兄弟候選人承諾:"我莊嚴誠懇地所作的承諾和誓言,…讓以下約束我,這種懲罰不少於剖開我的胸膛左邊,再扯出我的心,然後把它當作獵物扔給田間的野獸和空中的鳥兒,如果我存心違背我的手工藝兄弟的義務與責任。"
共濟會大師發誓:"我莊嚴誠懇地所作的所有承諾和誓言,…讓以下約束我,這種懲罰不少於將我的身體一分為二,然後扯出腸子燒成灰,這些讓風四方吹散,世人或共濟會會友都不會記得我這樣一個卑鄙又可憐的人,如果我存心違背我的共濟會大師的義務與責任。所以願神幫助我,讓我保持一成不變吧。"2
一些共濟會會友聲稱今天的候選人都不認為這些誓言是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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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警告人不要過分作誓言。因此,基督徒們應該避免共濟會中出現的誓言,這遠比《聖經新約》中告誡的誓言要糟糕得多。基督徒應該讓自己的"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基督徒應該認真對待所有誓言,同時也不草率作下任何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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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5:4:"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馬太福音5:34-37:"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發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
雅各書5:12:"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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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
共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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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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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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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為了升級而推薦的讀物都包含異教的和邪教的教義。這些共濟會作者中有幾個否認耶穌基督的獨一性。例如,Rex Hutchens 寫道:"在共濟會中講授彌賽亞概念的目的是指出其在古代世界上的發達宗教中的普遍性。我們參考古希臘的酒神節、波斯的Sosiosch、印度的克利須那神、埃及的司陰府之神以及基督教的耶穌。這些不同文化中的彌賽亞目的是為了要找到一種人類形式與神調和之源﹔特別是一個受過引誘,每天遭受生活痛苦因此可以擁有特別的同情和理解的人﹔總之,彌賽亞表達希望。"3
此外,這些作家中有些人混淆了不真實的異教信仰和基督教教義。例如,Albert Pike混淆了基督教的三位一體和印度的萬有靈魂:"瞧這真實的共濟會三位一體﹔萬有的靈魂、靈魂中的思想、道或所表達的思想﹔三合一的三位一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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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與異教神靈的酒神、Sosiosch和司陰府之神的對比詆毀了耶穌基督的神性。希伯來書2:18中的字詞只能用在耶穌身上。《聖經》教導說耶穌是唯一的。他不是很多彌賽亞中的一個。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學說信奉只有一個神。而這唯一的神是三個不同的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這三者有各自的特性,但是沒有本性、本質和存在的差別。"共濟會三位一體"完全歪曲了基督教信仰。在基督教三位一體的神與印度教神明之間作比較是褻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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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2:18:"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使徒行傳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提摩太前書2:5:"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申命記6:4:"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馬太福音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馬可福音1:9-11:"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旦河裡受了約翰的洗。他從水裡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佛鴿子,降在他身上。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
使徒行傳1:7-8:"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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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为得拯救
共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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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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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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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共濟會著作教導說拯救至少部分取決於良好行為。Pike 在評論關於共濟會的藍級的基督教解釋中寫道:"雖然救世主死了,但是人僅憑信心、悔過和革新可以獲得拯救。經過悔改、革新和允諾奉獻自己來服侍神之後,基督教的希望之光照進謙恭的懺悔者心靈的黑暗和照亮了通往天堂的道路。
候選人在履行義務之後通過象徵救世主的虔誠的大師得到了光明。藉著教友的幫助將其帶往光明,正如他藉著使徒的協助講授道理一樣。5同樣,Hutchens說到有關第31級:"候選人被帶到死亡法庭接受審判他生前的行為,以決定他是否佩得存在於神明之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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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認為一個人作出豐功偉績就可被神接受這一教義是錯的。人類無法通過作任何事讓神接受他們。只有因信奉耶穌基督而得的神的恩惠才能拯救罪人脫離罪惡審判。神拯救人的恩典與拯救要求的任何行為方式不可兼容。
拯救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良好行為表現這一教義給人一種不真實的希望,以為不靠個人相信耶穌基督,他們是可以被神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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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3:27-28:"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4:4-5:"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羅馬書11: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以弗所書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提多書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加拉太書5: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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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主義
共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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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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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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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督教的信徒也將往天堂去這一教義在共濟會原則中是非常顯著。這一信念名為包含主義。包含主義否認信靠耶穌基督是獲得拯救的唯一道路。
共濟會對其所有值得尊敬的成員作出拯救允諾,並沒有考慮到什麼是他們崇拜的神明。會裡的穆斯林或印度教成員與耶穌基督的信徒處於同一屬靈層次上。據Hutchens 所講,"共濟會成員容忍,什至支持多數互異的宗教信仰。7
同樣,Pike爭論認為任何宗教信仰都不能聲稱自己單獨擁有真理,也不能聲稱自己高於另一信仰。
"容忍,每個人都有同樣權利選擇自己的看法和信仰﹔慷慨,由於沒人能在與敵方的信仰與信條的沖突碰撞中肯定地說什麼是真理或者他肯定擁有真理,因此每個人都應該感到另一個誠實、真誠的持有相反觀點的人也許自身就擁有真理,而某人堅定地、憑良心相信的對他來說就是真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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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奉耶穌基督是獲得拯救的唯一道路。耶穌聲稱自己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約翰福音14:6)。他告誡說若不通過他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那些通過信耶穌而與其有個人關係的人擁有永恆的生命。那些不信耶穌的人就沒有永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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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使徒行傳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哥林多前書3:11:"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約翰一書5:12:"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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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所有基督教經文引文都出自《新國際版的聖經》,1973、1978和1984年國際聖經協會認証版權。允許使用。
1. Albert Pike, 《詞語書》(The Book of the Words) (Kila, Mont.: Kessinger Publishing Co., n.d.):第151頁。(一些共濟會成員也許不同意Pike 對神神秘名字的解釋,但他們不能否認Pike 對美國的共濟會造成的巨大影響。閱讀《通往光明的橋樑》--南方管轄區,蘇格蘭共濟會的官方刊物--指出很多現代的共濟會領導人也把《聖經》中的神和異教神明相混淆。參見《通往光明的橋樑》第31、120、139頁。
2. 美南浸信會聯會年刊,1993年(納什維爾:執行委員會,美南浸信會聯會,1993年),第226頁。在SBC年刊的第226頁可以找到入門弟子、手工藝同胞級別和共濟會大師的誓言。
3. Rex R. Hutchens,《通往光明的橋樑》(華盛頓:最高委員會,1988年),第112-113頁。
4. Albert Pike, 《古代以及公認的蘇格蘭教共濟會的道德與教條》(弗吉尼亞州裡士滿:L.H. Jenkins, Inc., 1942年),第575頁。
5. Pike,《道德與教條》第639頁。附加強調。
6. Hutchens,《通往光明的橋樑》第300-301頁。
7. 同上,第67頁。
8. Pike,《道德與教條》第1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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