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09, 2025

神的守望者:喬納森·愛德華茲是否是轉折點

 神的守望者:喬納森·愛德華茲是否是轉折點

——「山上之城」的二條基督教思想路徑探尋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7-20


本文獻給神的守望者查理柯克


查理·柯克在槍擊倒地瞬間伸出手指向天堂,來源X媒體


已經快一個月了,仍然時不時處於悲傷之中,這種事情對於我而言實在匪夷所思。我不是與讀者朋友共情,原因是本文的構思只是與查理有關。就在三年前,我認真記下查理柯克作為守望者的號角聲:“由于乔纳森爱德华兹、乔纳森梅休和乔治惠特菲尔德的坚定教导,乔纳森德愛华兹积极传道,带来了复兴,促成了空前壮丽的1776年。”而在一個月前購置乔纳森·爱德华兹的著作期間,不經意接觸到本文主題即神學歷史學家總結的基督教“二條路徑”。經過仔細研究,“二條路徑”從教父時代到大覺醒運動,再到查理·柯克為止,乔纳森·德愛华茲竟然是橫亙在基督教1900年屬靈歷史路徑中的「山上之城」!透過它,我們可以回望、默觀、審查、滋養我們的屬靈洞察力,離開假牧師、假教會:“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與牧人為敵,從他們手裏討回我的羊,使他們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餵養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脫離他們的口,不再作他們的食物。」你們這些人,你們是我的羊,我草場上的羊;我是你們的 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34:10,31。我想,這也許就是神的守望者之一查理·柯克創建的組織名稱“轉折點”的“點”即指基督徒當回望路標「山上之城」——大覺醒運動發起人乔纳森·德愛华茲及成因不致迷路。

  1. 引言:

基督教神學自早期教會以來,通過希臘化下蓬勃發展,形成兩條鮮明的思想路徑。一條是「教父哲學—奧古斯丁主義—神秘神學—柏拉圖傳統」,強調神的超越性、內在靈性體驗與恩典的奧秘;另一條是「經院哲學—托馬斯主義—理性神學—亞里斯多德傳統」,注重邏輯系統化、自然啟示與信仰的理性辯護。


第一條路徑源於教父時代(2-5世紀)的哲學整合,奧古斯丁(354-430年)藉柏拉圖主義的靈魂二元論擴展基督教,強調原罪與恩典(羅馬書5:12;以弗所書2:8-9)。其延伸至神秘神學,代表人物如偽狄奧尼修與伯爾納,聚焦默觀與神聖合一(哥林多後書12:2-4)。這條路徑的合理性在於其捕捉聖經中神的崇高與靈性體驗(如以賽亞書55:8-9),其影響深遠,奠定西方靈修基礎。第二條路徑在中世紀經院哲學(11-14世紀)成熟,托馬斯·阿奎那(1225-1274年)藉著亞里斯多德的形式邏輯,提出「五路證明」與自然神學(羅馬書1:20),延伸至理性神學。這條路徑與聖經的「隨時預備辯護」(彼得前書3:15)高度契合,促進神學系統化,但短處在於理性可能凌駕啟示(哥林多前書1:25)。其影響塑造天主教教義。以聖經為圭臬,前者深化靈性敬拜(約翰福音4:23-24),後者強化護教邏輯(羅馬書12:2),然而,過度依賴哲學易偏離聖經簡明性(提摩太後書3:16),需謹慎借鑒(歌羅西書2:8)。

  1. 歷史對話:教派與人物的完全之道

歷史上,多個教派與人物成功取長棄短,既有靈性深度也有理性系統化。改教運動(16世紀)是典範:馬丁·路德與約翰·加爾文承襲奧古斯丁恩典論(柏拉圖傳統),卻以「唯獨聖經」批判經院繁瑣,系統化信仰於《基督教要義》(加爾文,1536-1559)。英國聖公會的「中間道路」(via media)由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闡述,平衡傳統與理性(《教會體制律法》)。東正教則在格列高利·帕拉馬斯(Gregory Palamas)的「神聖能量」教義中,融合神秘默觀與邏輯辯護。代表人物包括路德(《論基督徒的自由》,1520,強調內在信心與邏輯自由);加爾文(《加拉太書註釋》,1548,釋經與靈修並重);布萊斯·帕斯卡(《思想錄》,1670,「心靈的理由」超越理性);以及喬納森·愛德華茲(《論宗教情感》,1746,辨真假信仰的情感標誌)。愛德華茲(1703-1758)延續清教徒前輩的遺產,推動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強調個人復興(詩篇51:17)。清教徒前輩如約翰·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 1588-1649),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在《基督之愛的典範》(1630)中以「山上之城」(馬太福音5:14)詮釋聖約神學,融合社群理性治理與靈性愛的呼召。溫斯羅普的領導體現清教徒社群理想,與愛德華茲的個人焦點互補,共同彰顯聖經對團體與個人的教導(希伯來書10:24-25)。最終結出了好果子——美利堅合眾國。

  1. 神秘神學的譯名與文化對話

在第一條路徑中,「神秘神學」(Mystical Theology)是關鍵節點,源自希臘文mystikos(隱藏的奧秘),強調默觀合一(theosis)。然而,東方哲學(如道家「玄之又玄」或佛教「空性」)常將「神秘」視為未知虛幻,易生誤解。標準譯法「神秘神學」雖妥當,但更貼切的替代包括「奧秘神學」(強調聖經mysterion,哥林多前書2:7)或「默觀神學」(聚焦實踐體驗)。這一討論提醒我們,神學譯名需文化適應,確保基督教的位格性與東方玄學區分。

  1. 路徑總結的學術淵源

這兩條路徑的框架並非新創,而是19-20世紀神學史學者的共識。David Bradshaw在《Aristotle East and West》(2004)中系統總結,將其視為東西方分裂的哲學根源;Étienne Gilson與Frederick Copleston的哲學史著作則普及柏拉圖-奧古斯丁 vs. 亞里斯多德-托馬斯的二分。贊同者廣泛:天主教擁托馬斯主義(利奧十三世通諭,1879);東正教偏神秘傳統(帕拉馬斯);新教如路德延奧古斯丁恩典論。現代學者如Hans Urs von Balthasar與John Milbank以此批判理性世俗化,柏林牆的倒塌被稱為理性“已死”,因而平衡很重要。

  1. 基督新教的五個唯獨(Five Solas)是16世紀宗教改革的標誌性原則,經得起聖經檢驗,是辨明真信仰的試金石:

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聖經是最高權威。

唯獨恩典(Sola Gratia):救恩唯獨由神的恩典。

唯獨信心(Sola Fide):稱義唯獨由信心。

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救恩唯獨透過基督。

唯獨神榮耀(Soli Deo Gloria):一切榮耀歸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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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督教踏上希臘化道路的征途:二條路徑介紹

對於以色列之外,可以說基督教本是“猶太”新教。對於福音如何傳播到羅馬,佔據歐洲,進而擴展至地極? 神早已預備希臘化作為“猶太”新教的道路。以下就是基督教踏上希臘化道路的征途,對兩條基督教思想路徑的介紹,基於聖經作為標準,針對「教父哲學—奧古斯丁主義—神秘神學—柏拉圖傳統」和「經院哲學—托馬斯主義—理性神學—亞里斯多德傳統」這兩條路徑的合理性及其影響進行評論,並逐一檢視每條路徑的節點。

  1. 第一條路徑:教父哲學—奧古斯丁主義—神秘神學—柏拉圖傳統 

1)教父哲學


教父哲學(2-5世紀)是早期基督教思想家(如奧利金、特土良、愛任紐等)為回應異教哲學和異端挑戰而發展的神學框架。它試圖將聖經啟示與希臘哲學(特別是柏拉圖主義)結合,以闡述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如三位一體和基督論。聖經作為標準,教父哲學在捍衛信仰(如約翰福音1:1-14的道成肉身)方面有其價值,特別是在反駁諾斯替主義等異端時。教父哲學奠定了基督教神學的基礎,特別是尼西亞信經(325年)等教義的形成,對後世教會的正統性有深遠影響。


2)奧古斯丁主義


奧古斯丁(354-430年)是這條路徑的核心人物,強調神的超越性、原罪、恩典和預定論。其核心教義(如羅馬書5:12的原罪觀)與聖經高度一致,特別是在強調人的罪性和神的恩典(以弗所書2:8-9)方面。奧古斯丁主義深刻影響了西方神學,特別是改教運動(如路德和加爾文的神學)。其恩典論成為反對伯拉糾主義的基石,但也引發了關於自由意志與預定論的長期爭議。


3)神秘神學


神秘神學(代表人物如偽狄奧尼修、伯爾納)強調通過靈性體驗和默觀來認識神,與柏拉圖傳統的「超越」理念相呼應。聖經中確有支持靈性體驗的基礎,如保羅的「被提到三層天」(哥林多後書12:2-4)和約翰的啟示錄。神秘神學強調個人體驗,可能淡化聖經作為客觀啟示的權威性(提摩太後書3:16)。此外,其對「否定神學」(via negativa)的依賴可能與聖經中神通過基督顯明的積極啟示(希伯來書1:1-3)相衝突。神秘神學豐富了基督教靈修傳統,特別是在中世紀修道院運動中,對靈性操練和敬拜有積極貢獻。


4)柏拉圖傳統


柏拉圖主義強調理念世界與物質世界的二元對立,認為靈魂超越肉體,追求與神的合一。這與聖經中神的超越性(以賽亞書6:1-5)和靈魂永恆的觀念契合。柏拉圖傳統為基督教提供了哲學語言來表述信仰。這條路徑在強調神的超越性和恩典方面與聖經有較多契合點,但其哲學化和內向化的傾向可能偏離聖經的整體啟示,特別是在救贖歷史和團體信仰的層面。影響上,它促進了神學的深度和靈修的豐富性,但也可能導致與聖經啟示的簡明性脫節。


2. 第二條路徑:經院哲學—托馬斯主義—理性神學—亞里斯多德傳統


1)經院哲學


經院哲學(11-14世紀)以邏輯和辯證法為工具,試圖系統化基督教教義,特別是在大學神學教育中。它的目標是通過理性論證來支持信仰,這與聖經中「心意更新而變化」(羅馬書12:2)和「隨時預備辯護」(彼得前書3:15)的教導一致。然而,經院哲學有時過於依賴形式邏輯,可能將信仰簡化為理性命題,忽略聖經中對信心和啟示的強調(哥林多前書1:20-25,神的智慧超越人的理性)。經院哲學促進了神學的系統化和學術化,奠定了現代神學教育的基础。


2)托馬斯主義


托馬斯·阿奎那(1225-1274年)將亞里斯多德哲學與基督教神學結合,提出信仰與理性並行,強調自然神學(如羅馬書1:20,通過受造物認識神)。他的「五路證明」試圖以理性證明神的存在,這與聖經中神在自然中的啟示有一定契合。然而,托馬斯過分強調理性的自主性,可能削弱聖經對啟示的絕對權威(以賽亞書55:8-9)。托馬斯主義成為天主教神學的基石,影響深遠,特別是在教義系統化和倫理學方面,其自然神學為現代護教學提供了框架。


3)理性神學


理性神學試圖以邏輯和哲學為基礎解釋信仰,與亞里斯多德的形式邏輯和因果觀念相連。聖經確實鼓勵理性思考(如使徒行傳17:11,庇哩亞人查考聖經),但理性神學有時過於依賴人的邏輯,忽略聖經中對「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哥林多前書1:25)的教導。理性神學促進了基督教與世俗學術的對話,尤其是在啟蒙運動後。然而,其過分理性化的傾向可能導致信仰世俗化,與聖經的超自然啟示脫節。


4)亞里斯多德傳統


亞里斯多德傳統注重經驗觀察、因果關係和目的論,與聖經中神作為創造者和目的的觀念(創世記1:1;啟示錄4:11)有部分契合。亞里斯多德哲學的引入有助於神學的系統化。亞里斯多德傳統為基督教神學提供了邏輯工具和倫理框架,特別是在中世紀教會的道德教導中。這條路徑在系統化和理性化基督教信仰方面有顯著貢獻,與聖經中對智慧和辯護的呼召一致。其過分依賴理性和哲學可能削弱聖經啟示的獨特性,特別是在超自然和救贖的層面。影它促進了神學的學術化和與世俗文化的對話,但也可能導致信仰的世俗化風險。

  1. 二條路徑比較

第一條路徑(柏拉圖傳統) 更強調神的超越性和靈性體驗,與聖經中神的崇高和恩典教導契合,對基督教靈修和個人信仰有深遠影響,特別是在修道院運動和改教運動中,但其哲學化可能導致與聖經的簡明性脫節。但其二元論和內向化傾向可能偏離聖經對整體救贖的教導。


第二條路徑(亞里斯多德傳統) 更注重理性和系統化,與聖經中對智慧和辯護的呼召一致,促進了神學的學術化和與世俗文化的對話,特別是在天主教神學和現代護教學中。但其過分理性化的風險可能削弱聖經啟示的權威和可能導致信仰的世俗化。

  1. 祛除邱壇:兩條路徑如何發展新教的五個唯獨

二條路徑在歐洲經過1200年發展,本色是希臘化的歐洲有大部分人陶醉於希臘神話影響之中,如同所羅門一樣“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王上3:3。很明顯中世紀教會不純潔,於是亞里士多德的典籍失而復得。於是托馬斯·阿奎那興起, 神要興起托馬斯主義祛除希臘化的“邱壇”。這樣,歐洲在二個路徑的夾擊下,孕育了基督教歷史上最為聖潔的基督教哲學:五個唯獨(Five Solas)。基督新教的五個唯獨(Five Solas)是16世紀宗教改革的標誌性原則,強調救恩的純正來源: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唯獨恩典(Sola Gratia)、唯獨信心(Sola Fide)、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唯獨神榮耀(Soli Deo Gloria)。

這些原則並非憑空產生,而是建立在兩條歷史思想路徑的基礎上:第一條「教父哲學—奧古斯丁主義—神秘神學—柏拉圖傳統」(強調靈性深度、恩典優先與內在轉化),第二條「經院哲學—托馬斯主義—理性神學—亞里斯多德傳統」(注重邏輯系統化與理性辯護)。改革家如馬丁·路德和約翰·加爾文深受奧古斯丁(第一條路徑)影響,同時借鑒經院哲學的工具(第二條路徑)來批判中世紀偏差,並系統化這些原則。以聖經為標準(提摩太後書3:16),以下逐一分析兩條路徑如何發展五個唯獨,突出其貢獻。

  1. 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經院理性工具的辯護框架

  • 第一條路徑的貢獻:柏拉圖傳統透過奧古斯丁的靈性詮釋,強化聖經作為神聖啟示的超越性。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強調聖經的內在權威(詩篇119:105),視其為靈魂的「光」,影響改革家將聖經置於傳統之上。然而,這條路徑更注重神秘體驗,可能淡化系統辯護。

  • 第二條路徑的貢獻:經院哲學與托馬斯主義提供亞里斯多德式的邏輯工具(如辯證法),幫助改革家系統辯護聖經的唯一性。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借托馬斯的形式邏輯,論證聖經的自證性(羅馬書1:20),反對中世紀的傳統等同權威。這條路徑發展了唯獨聖經的理性基礎,使其成為護教利器。

  • 融合發展:路德與加爾文融合兩者,將奧古斯丁的靈性洞見與經院邏輯結合,強調聖經「神默示」(2提摩太後書3:16),奠定新教的權威基礎。

  1. 唯獨恩典(Sola Gratia):奧古斯丁恩典論的核心延續

  • 第一條路徑的貢獻:奧古斯丁主義的核心是反伯拉糾主義,強調原罪使人全然敗壞(羅馬書3:23),恩典是神單方面主動的禮物(以弗所書2:8)。柏拉圖傳統的靈魂二元論強化了恩典的內在轉化,影響神秘神學的「神化」(theosis),視恩典為超越理性的奧秘。這直接預備了改革家的恩典觀。

  • 第二條路徑的貢獻:托馬斯主義雖強調恩典與功德的合作(半伯拉糾傾向),但其亞里斯多德因果論提供框架,讓加爾文系統化恩典的「不可抗拒」性(羅馬書8:30)。經院辯證幫助區分恩典與人的回應,避免純理性主義。

  • 融合發展:路德視奧古斯丁為「恩典之父」,在《論基督徒的自由》中重申唯獨恩典;加爾文借經院結構,發展為預定論,強調恩典的絕對主權。這一融合使唯獨恩典成為反對中世紀「功德」觀的利劍。

  1. 唯獨信心(Sola Fide):奧古斯丁內在信心的靈性深化

  • 第一條路徑的貢獻:奧古斯丁教導信心是恩典的果子,非善行基礎(羅馬書5:1),柏拉圖傳統的靈魂優越性強化了內在信心轉化,影響神秘神學的默觀體驗。這為路德提供了「因信稱義」的靈性基礎,視信心為與神合一的奧秘。

  • 第二條路徑的貢獻:托馬斯主義的理性神學雖將信心與理性並列,但其邏輯分析幫助改革家區分信心與行為(雅各書2:24的和諧解釋)。經院方法讓加爾文論證信心是恩典禮物,非人的功勞。

  • 融合發展:路德直接從奧古斯丁發展sola fide,反對贖罪券;加爾文用經院工具系統化為「雙重歸算」(基督義歸信徒)。這一發展強調信心唯獨領受救恩,成為新教的核心區別。

  1. 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柏拉圖超越性與亞里斯多德中保論的橋樑

  • 第一條路徑的貢獻:奧古斯丁的基督論受柏拉圖影響,視基督為「中保之道」(約翰福音1:14),神秘神學強調基督的奧秘合一。這強化了基督作為唯一救主的靈性獨特性,反對聖人中介。

  • 第二條路徑的貢獻:托馬斯主義借亞里斯多德的中保概念(因果鏈),論證基督的唯一贖價(希伯來書7:25),經院神學提供理性辯護,反對多中介觀。改革家借此批判天主教聖禮系統。

  • 融合發展:路德與加爾文融合兩路徑,將奧古斯丁的靈性基督中心與托馬斯的邏輯中保結合,強調「無基督,無救恩」(使徒行傳4:12),這成為反對教皇權威的關鍵。

  1. 唯獨神榮耀(Soli Deo Gloria):兩路徑的終極指向

  • 第一條路徑的貢獻:柏拉圖傳統的理念世界與奧古斯丁的神中心論,視一切為神榮耀(詩篇115:1),神秘神學強調默觀中的神聖榮耀。這為改革家提供了靈性動機,將生活轉化為敬拜。

  • 第二條路徑的貢獻:托馬斯主義的亞里斯多德目的論(telos),論證創造與救恩皆為神榮耀(啟示錄4:11),經院系統化了這一原則,讓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將預定視為神榮耀的彰顯。

  • 融合發展:路德強調日常榮耀神,加爾文用經院邏輯系統化為「萬事互動」(羅馬書8:28),融合靈性與理性,使唯獨神榮耀成為五個唯獨的冠冕。

  1. 兩條路徑列表

以下是綜合歷史時間軸表格,基於原始文獻與事件記錄,按年代順序呈現直至查理·柯克(Charlie Kirk)2025年9月11日殉道。表格分為三欄:年份、事件與發展(記述關鍵人物、著作與衝突)、相關路徑或宗教改革(標註柏拉圖路徑、亞里斯多德路徑或五個「唯獨」(Five Solas)的新教發展)。這還原了思想演變的原始脈絡,突出張力與傳承。新教派生的自由神學不在列表。

年份

事件與發展

相關路徑

150-215 AD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在《勸勉篇》與《導師篇》中,將柏拉圖理念論應用於基督教護教,視哲學為信仰預備,強調靈魂內在轉化。

柏拉圖路徑(教父哲學起源)

185-254 AD

奧利金在《對原則的論述》與《反辯論》中,借柏拉圖靈魂不朽與寓意解經,發展教父哲學,反對諾斯底主義。

柏拉圖路徑(教父哲學發展)

3世紀末-4世紀初

普羅提諾《九章集》的新柏拉圖主義的語言和思維影響卡帕多西亞教父,尼西亞會議(325 AD)尼西亞信經,三位一體論。

唯獨路徑(教父哲學擴張)

354-430 AD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與《上帝之城》中,將柏拉圖靈魂二元論融入原罪與恩典,發展奧古斯丁主義,影響西方神秘傳統。

柏拉圖路徑(奧古斯丁主義形成)

晚5世紀

偽狄奧尼修《神秘神學》與《神聖位階》引入柏拉圖否定神學,強調默觀合一,傳播至拜占庭與西方。

柏拉圖路徑(神秘神學起源)

6-8世紀

約翰·達瑪森《信仰的精確闡述》延續柏拉圖靈性,反對圖像破壞運動(726-843 AD)。

柏拉圖路徑(神秘神學東方傳承)




年份

事件與發展

亞里士多德路徑




11世紀初

安瑟倫《為何神成為人》引入亞里斯多德本體論辯證,發展「信仰尋求理解」,奠基大學神學。

亞里斯多德路徑(經院哲學起源)

11-12世紀

伯爾納·德·克萊爾沃《雅歌註釋》借奧古斯丁內在轉化,發展靈性默觀,影響熙篤會。

柏拉圖路徑(神秘神學中世紀擴張)

12世紀初

亞伯拉罕《是與否》使用亞里斯多德辯證整理矛盾,引發與神秘派的衝突。

亞里斯多德路徑(經院哲學辯證發展)

12世紀末

亞里斯多德著作翻譯湧入,巴黎大學1210年禁講亞里斯多德,1231年允許。

亞里斯多德路徑(經院哲學亞里斯多德引入)

1225-1274 AD

托馬斯·阿奎那《神學大全》與《反異教大全》將亞里斯多德邏輯融入教義,提出五路證明,1277年巴黎譴責。

亞里斯多德路徑(托馬斯主義形成)

13世紀末

敦斯·司各脫《牛津講稿》借亞里斯多德辯護唯名論,與托馬斯實在論衝突。

亞里斯多德路徑(經院內部分化)

14世紀

威廉·奧卡姆《論量與軌道》簡化亞里斯多德邏輯,發展唯名論,引發名實之爭。

亞里斯多德路徑(經院哲學衰落)

14世紀

赫西卡斯特爭議(1337-1351),帕拉馬斯《神聖能量三部曲》捍衛神秘祈禱,1351年會議確認。

柏拉圖路徑(神秘神學東西方衝突)




年份

事件與發展

相關路徑或唯獨




16世紀

十字的約翰《靈魂暗夜》延續否定神學,描述靈性淨化。

柏拉圖路徑(神秘神學天主教延續)

1517 AD

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反對贖罪券,強調唯獨恩典與信心。

宗教改革(唯獨恩典與唯獨信心起源)

1520 AD

路德《論基督徒的自由》與《巴比倫迦勒底的俘虜》強調唯獨聖經與唯獨基督。

宗教改革(唯獨聖經與唯獨基督發展)

1529AD

新教這一名稱正式始於改革派在施派爾會議上的“抗議”行動而得名,標誌著宗教改革運動與天主教分裂。

新教開始(宗教改革運動)

1530 AD

奧格斯堡信條集結新教立場,首次提及唯獨恩典與唯獨信心。

新教發展(新教總體表述)

1536 AD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系統唯獨聖經與恩典,強調預定與神榮耀。

新教發展(唯獨聖經與唯獨神榮耀系統化)

1541 AD

加爾文日內瓦信條強調唯獨基督與神榮耀。

新教發展(唯獨基督與唯獨神榮耀實踐)

1545-1563 AD

特倫托會議肯定傳統與聖禮,反對新教唯獨原則。

亞里斯多德路徑(天主教反擊五個唯獨)

1580 AD

海德堡要理問答強調唯獨信心與恩典。

新教發展(加爾文宗稱義論)

1618-1619 AD

多特會議辯護預定與唯獨恩典,反對亞米念主義。

新教發展(唯獨恩典預定論確認)

1630AD

1630年,溫斯羅普帶領約700名清教徒移民搭乘「阿貝拉號」(Arbella)抵達新英格蘭,創建馬薩諸塞灣殖民地。

清教徒前輩(加爾文宗聖約神學)

1646 AD

威斯敏斯特信條系統唯獨聖經與神榮耀。

新教發展(加爾文宗總結)

1689 AD

倫敦信條強調唯獨聖經與會眾自治。

新教發展(浸信會表述)

1703-1758AD

喬納森·愛德華茲堅守「唯獨聖經」,以聖經為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標準(提摩太後書3:16-17),推動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 1730s-1740s)

五個唯獨(加爾文的預定論)


年份

事件與發展

相關路徑或唯獨

1800-1840

第二大覺醒運動中,查理·格蘭迪森·芬尼(Charles G. Finney,1792-1875)領導復興會議,出版《復興講道》(Lectures on Revivals,1835年),強調唯獨恩典與個人悔改,影響浸信會與衛理公會保守派。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恩典與唯獨信心的餘民人物:浸信會復興發展)

1831

查爾斯·H·斯伯金(Charles H. Spurgeon,1834-1892)轉信,後出版《寶庫中的寶藏》(Treasures in the Snow,1855年起),堅持唯獨聖經,反對高等批判,成為加爾文宗浸信會領袖。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聖經的餘民人物:加爾文宗浸信會發展)

1846

詹姆斯·H·奧爾科特(James H. Olcott)等原教旨主義者建立美國浸信會聯盟,出版《浸信會手冊》(Baptist Manual,1840s),強調唯獨基督與會眾自治,反對自由派影響。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基督的餘民教派:浸信會保守聯盟形成)

1873-1929

德懷特·L·穆迪(Dwight L. Moody,1837-1899)領導芝加哥北側傳道會,出版《來自聖經的真理》(Bible Truths,1870s),堅持唯獨神榮耀,影響路德宗與加爾文宗復興。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神榮耀的餘民人物:路德宗與加爾文宗復興)

1879 AD

利奧十三世《永恆之父》宣揚托馬斯主義為官方哲學。

亞里斯多德路徑(托馬斯主義復興)

年份

事件與發展

相關路徑或唯獨

1909

美國長老會出版《基本原則》(The Fundamentals,1909-1915年),12卷書捍衛唯獨聖經,反對進化論與高等批判,標誌原教旨主義運動興起。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聖經的餘民教派:加爾文宗原教旨主義形成)

1910

長老會奧克蘭會議通過「五基本真理」決議,堅持唯獨恩典與基督神性,反對自由神學滲透。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恩典與唯獨基督的餘民教派:加爾文宗保守決議)

1919

路易斯維爾會議,南方浸信會通過決議堅持唯獨聖經,反對現代主義神學。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聖經的餘民教派:浸信會南方公會發展)

1925

Scopes猴子審判,威廉·詹寧斯·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為原教旨主義辯護,堅持唯獨聖經,反對進化論教學。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聖經的餘民人物:浸信會與加爾文宗原教旨主義衝突)

1929

J. Gresham Machen建立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出版《基督教與自由主義》(1923年),堅持五個唯獨,反對普林斯頓自由派。

五個唯獨(堅持五個唯獨的餘民教派:加爾文宗保守神學院成立)

1949

比利·格雷厄姆(Billy Graham,1918-2018)領導洛杉磯復興會,出版《和平與上帝》(Peace with God,1953年),堅持唯獨信心與基督,影響全球浸信會保守派。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信心與唯獨基督的餘民人物:浸信會全球復興)

1978

芝加哥基督教宣言(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Inerrancy),由J.I. Packer等領袖簽署,堅持唯獨聖經無謬,影響加爾文宗與浸信會保守派。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聖經的餘民教派:加爾文宗與浸信會宣言)

1980s

福音派復興,詹姆斯·M·格雷(James M. Gray)等原教旨主義者延續五個唯獨,出版《聖經真理》(Bible Truths,1980s系列),反對自由神學。

五個唯獨(堅持五個唯獨的餘民教派:浸信會原教旨主義延續)

1994

洛桑運動延續,John Stott出版《基本基督教》(Basic Christianity,1958年重印),堅持唯獨基督,影響全球加爾文宗保守派。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基督的餘民人物:加爾文宗全球運動)

2025.9.10

查理·柯克(Charlie Kirk,1993-2025)殉道,年僅31歲,被福音派領袖稱為「真理的殉道者」,其Turning Point USA運動堅持唯獨神榮耀與聖經權威。

五個唯獨(堅持唯獨神榮耀與唯獨聖經的餘民人物:現代浸信會與福音派殉道見證)

  1. 通過五個唯獨的分歧分析各教派受兩條路徑影響的經驗與教訓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通往滅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通往生命的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到的人也少。」太7:13-14

基於前述對天主教、東正教及新教各分支(路德宗、加爾文宗、浸信會)在五個唯獨(Sola Scriptura、Sola Gratia、Sola Fide、Solus Christus、Soli Deo Gloria)上的分歧,我們可進一步剖析這些立場如何受兩條基督教思想路徑影響。第一條路徑(教父哲學—奧古斯丁主義—神秘神學—柏拉圖傳統,簡稱「柏拉圖路徑」)強調靈性深度、內在恩典與超越體驗;第二條路徑(經院哲學—托馬斯主義—理性神學—亞里斯多德傳統,簡稱「亞里斯多德路徑」)注重邏輯系統化與理性辯護。分歧往往源於路徑的偏重:天主教與東正教更融合兩路徑(靈性+理性),新教則偏向柏拉圖路徑的恩典靈性,批判亞里斯多德路徑的理性過載。以下分析以聖經為標準(提摩太後書3:16),逐教派探討路徑影響,總結經驗(積極貢獻)與教訓(潛在偏差)。使用表格呈現清晰比較,聚焦五個唯獨的分歧如何映射路徑影響。

教派

五個唯獨分歧總覽(路徑映射)

受柏拉圖路徑影響(靈性深度)

受亞里斯多德路徑影響(理性系統化)

經驗(積極貢獻)

教訓(偏差警示)

天主教

拒絕Sola Scriptura/Fide,部分同意Gratia/Christus/Gloria;強調傳統+聖禮合作(雅各書2:24)。

奧古斯丁恩典論與神秘神學強化內在轉化與聖禮體驗(如神化theosis),影響Gratia/Christus的靈性層面。

托馬斯主義主導,亞里斯多德邏輯系統化傳統與理性神學,強化Scriptura的教會詮釋與功德合作。

融合靈性(神秘禮儀)與理性(經院系統),促進全球社群穩定與道德教導(羅馬書13:1-7)。

理性過載導致傳統凌駕聖經(歌羅西書2:8),忽略純恩典,易生形式主義(如贖罪券爭議)。

東正教

拒絕Sola Scriptura/Fide,部分同意Gratia/Christus/Gloria;強調傳統+神化過程。

教父與神秘神學(偽狄奧尼修)主導,柏拉圖超越性強化內在合一與能量教義,影響Gratia/Fide的靈性體驗。

亞里斯多德邏輯輔助會議神學,但次於靈性;托馬斯式理性有限用於禮儀辯護。

靈性深度保存東方傳統(如赫西卡斯特祈禱),強調神化作為恩典果子(彼得後書1:4)。

神秘過度內向,忽略理性辯護,導致與西方疏離;傳統等同啟示,易忽略個人信心(羅馬書10:17)。

新教總體

全面接受五個唯獨;強調個人恩典與聖經直接性(以弗所書2:8-9)。

奧古斯丁主義核心,靈性恩典與信心轉化影響Gratia/Fide/Christus,神秘傳統預備個人復興。

借經院邏輯批判理性過載,但用亞里斯多德工具系統化Scriptura/Gloria的護教。

回歸聖經純恩典,促進個人靈性自由與傳福音(馬太福音28:19),融合路徑平衡靈理。

過度柏拉圖靈性易生主觀主義(如靈恩派偏差);需警惕理性工具淪為形式(如某些保守派)。

路德宗

接受五個唯獨,但允許傳統輔助;強調因信稱義(羅馬書3:28)。

路德直承奧古斯丁,柏拉圖靈性強化Fide/Gratia的內在自由與聖禮體驗(如洗禮)。

借托馬斯邏輯辯護Scriptura,但批判經院繁瑣;亞里斯多德工具用於倫理系統。

靈性恩典論推動個人改革,經驗上平衡禮儀與信心(加拉太書2:20)。

神秘傳統殘留導致聖禮過重,教訓:需嚴守唯獨基督,避免中介(提摩太前書2:5)。

加爾文宗

嚴格接受五個唯獨;強調預定與系統神學。

奧古斯丁預定論主導,柏拉圖超越性影響Gratia/Gloria的內在榮耀觀。

托馬斯主義強烈借鑒,亞里斯多德邏輯系統化Scriptura與預定辯護(如《基督教要義》)。

理性框架深化聖經應用,經驗上建構穩定社群(如日內瓦模式,羅馬書8:28)。

理性過度導致宿命論偏差,教訓:需融入靈性體驗,避免忽略自由回應(約翰福音3:16)。

浸信會

接受五個唯獨,但強調會眾自治與浸禮;個人解讀聖經。

奧古斯丁靈性影響Fide/Christus的個人轉化,神秘傳統預備復興運動。

亞里斯多德邏輯輔助個人護教,但次於會眾實踐;借經院工具批判集權。

靈性自治促進傳福音自由,經驗上強調悔改與浸禮作為信心標誌(使徒行傳2:38)。

個人靈性過度易生分裂,教訓:需理性紀律維持團契(希伯來書10:24-25)。

  1. 山上之城——聖經造就美國


美國國家祖先紀念碑,來源維基


神的國一開始都是從世界分裂出來的。譬如以色列國是 神從人類文明搖籃的美索不達米亞分裂出來的,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וַיֹּ֤אמֶר יְהוָה֙ אֶל־אַבְרָ֔ם לֶךְ־לְךָ֛ מֵאַרְצְךָ֥ וּמִמּֽוֹלַדְתְּךָ֖ וּמִבֵּ֣ית אָבִ֑יךָ אֶל־הָאָ֖רֶץ אֲשֶׁ֥ר אַרְאֶֽךָּ׃ ]創12:1。希伯來語מארצך準確釋義是來自你的國家,וממולדתך準確釋義是來自你的祖國。這句מארצך וממולדתך ומבית אביך準確的翻譯即是你的國家,你的祖國和你父親的家。所以,更準確的中文翻譯創12:1是: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你的國家,你的祖國和你父親的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1. 五月花號公約在踏上應許之地(北美殖民地)之前簽訂


新大陸是神為清教徒前輩的預備,哥倫布日記記載了遠航的真正目的:“是主讓我想到(我能感覺到祂的手在我身上)從這裡航行到印度群島是可能的事實…毫無疑問,靈感來自聖靈,因為祂 用聖經中奇妙靈感的光芒安慰了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希望在前往印度群島的航行中行一個非常明顯的奇蹟,以安慰我和上帝的全體子民。”因此, 神使用哥倫布如同探路者約書亞找到的自由之地不是新大陸而是真正的應許之地。主耶穌基督確實安慰了哥倫布和神的全體子民。


由於新教興起,被主流稱為分離主義者的人沒辦法在舊大陸活下去,這些人就是清教徒前輩。但神早已經預備好,這次不是被摩西拖著拉著過紅海,而是主動的響應  神的呼召,如同亞伯蘭一樣,五月花號面向未知的大西洋彼岸——搭載102位自由朝聖者。五月花號的領袖W·布萊福特(1590.3.19-1657.5.9)在他的著作《普利茅斯墾殖記:1620-1647》中清晰告知了朝聖者的初衷和動機:“我們堅信神與我們同在,為了祂和對祂的侍奉我們經受了許多試煉” “我們早已經斷掉了我們祖國母親的可口的奶水……”“我們在最嚴格最神聖的神的契約和盟約之中連成一體”。


美國的屬靈出生證《五月花號公約》全文:


“五月花號公約”



以神的名義,阿門



我們這些名字簽署在這個文件上的人,令人敬畏的、至高無上的君主詹姆斯王的臣民,在大不列顛、法蘭西和愛爾蘭王這些信仰的保衛者們的  神的恩典下, 為了  神的榮耀和為了推進基督教信仰的事業以及為了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譽,進行了這次旨在前往弗吉尼亞北部地區開墾第一個殖民地的航行。 為了使我們的生活井然有序,為了保持和推進我們前述的目的,在 神和我們大家的見證下,並根據本文件,我們莊嚴地和彼此信任地訂立此約,願意將我們自己聯結成一個公民政治體;憑藉此文件,如若我們認為對殖民地的公共福利有利,我們將不時地遵守、制定和憲法和規定公正和服從它們的法律法規、公平、規令它們、制定和憲法、公平、公平 為了見證,我們在此簽上我們的名字,地點是科德角,時間是11月11日,這一年正值我們至高無上的君主詹姆斯王在位,他乃英格蘭、法蘭西和愛爾蘭的第十八世國王,蘇格蘭的第五十四世國王。 耶穌紀元 1620年。



  1. 约翰·温思罗普向 神呼求「山上之城」

約翰·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 1588-1649)是17世紀英國清教徒領袖、新英格蘭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的創始人和長期總督,被譽為美國清教徒運動的關鍵人物之一。他以其著名的講道《基督之愛的典範》(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 1630)聞名,特別是其中「山上之城」(a city upon a hill)的比喻,成為美國宗教與社會理想的象徵。以下是對溫斯羅普的介紹,涵蓋其生平、貢獻、神學立場及與清教徒傳統的關係,並以聖經為標準評估其影響,結合前述討論的兩條基督教思想路徑(柏拉圖傳統與亞里斯多德傳統)的平衡。


1)生平概述


早年與背景:約翰·溫斯羅普1588年出生於英格蘭薩福克郡一個富裕的貴族家庭,受過良好教育,曾在劍橋大學學習法律,並成為執業律師。他深受宗教改革影響,特別是加爾文的改革宗神學,於1610年代成為虔誠的清教徒,追求純正的信仰和教會改革。

在英格蘭,溫斯羅普面臨查理一世時期對清教徒的宗教壓迫,這促使他加入了馬薩諸塞灣公司的移民計劃,尋求在新世界建立一個符合聖經的信仰社群。

新英格蘭的領導:

1630年,溫斯羅普帶領約700名清教徒移民搭乘「阿貝拉號」(Arbella)抵達新英格蘭,創建馬薩諸塞灣殖民地。他擔任該殖民地總督(1630-1634、1637-1640、1642-1644、1646-1649),共12屆,是殖民地早期政治與宗教的領袖。

他致力於建立一個以聖經為基礎的社群,強調聖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認為殖民地是神與清教徒立約的實現(申命記26:16-19)。

逝世:溫斯羅普於1649年在波士頓去世,留下深遠的宗教與政治遺產,被視為美國清教徒理想的象徵。


2)神學立場與清教徒傳統


溫斯羅普是清教徒前輩的典型代表,其神學和實踐體現了16-17世紀清教徒的核心理念,以下是他的主要神學立場:

聖約神學

溫斯羅普強調神與選民之間的聖約,認為馬薩諸塞灣殖民地是神賜予的機會,用以建立一個敬虔的社群,實現「山上之城」的異象(馬太福音5:14)。他在《基督之愛的典範》中呼籲殖民者以愛和公義彼此相待,履行與神的聖約(彌迦書6:8)。

這與清教徒前輩(如威廉·帕金斯、約翰·歐文)的加爾文聖約神學一致,強調社群責任和神的榮耀(哥林多前書10:31)。

聖經權威

溫斯羅普堅持「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認為聖經是信仰和治理的最高標準(提摩太後書3:16-17)。他反對英國國教的繁瑣儀式,追求簡樸的敬拜和教會組織,符合清教徒的改革理想。

敬虔與紀律:

溫斯羅普強調個人與社群的敬虔生活,主張嚴格的教會紀律和道德規範(如遵守安息日)。他認為殖民地的成功取決於對神的順服(約書亞1:8),這體現了清教徒對聖潔生活的追求(彼得前書1:15-16)。

平衡靈性與理性:

靈性深度(柏拉圖傳統):溫斯羅普的講道(如《基督之愛的典範》)充滿靈性熱情,強調愛與團結(約翰福音13:34-35),呼應柏拉圖傳統對神超越性和內在信仰的關注。

理性系統化(亞里斯多德傳統):作為總督,溫斯羅普運用法律和邏輯治理殖民地,制定基於聖經的法律框架,類似經院哲學的系統化方法(彼得前書3:15)。例如,他在處理安妮·哈欽森(Anne Hutchinson)的安提諾米安爭議(1636-1638)時,展現了理性與信仰的平衡,捍衛正統教義。


3)主要貢獻與影響

《基督之愛的典範》與「山上之城」:

1630年,溫斯羅普在前往新英格蘭的船上發表了這篇講道,闡述清教徒的使命:建立一個以愛、公義和敬虔為基礎的社群,成為世界的榜樣(馬太福音5:14-16)。他強調社群的團結與神的聖約,認為殖民地的成功取決於對神的忠誠。

「山上之城」的比喻後來成為美國例外論(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核心理念,影響了美國的宗教與政治文化。

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的治理:

溫斯羅普領導殖民地制定了基於聖經的法律和治理結構,強調教會與政府的合作,但避免神權政治。他支持選舉制度(反映清教徒的會眾制原則),為後來的美國民主奠定了基礎。

他處理了如安提諾米安爭議和羅傑·威廉斯(Roger Williams)的宗教自由爭論,試圖在正統信仰與社群秩序之間尋求平衡。

清教徒理想的實踐:

溫斯羅普將清教徒的聖約神學應用於新英格蘭,強調社群的道德責任和神的審判(申命記28:1-14)。他的領導使馬薩諸塞灣殖民地成為清教徒理想的試驗場,影響了後來的美國宗教文化。


4)以聖經為標準的評價


以聖經為標準(提摩太後書3:16-17),溫斯羅普的思想和實踐在以下方面與聖經一致,並體現了兩條基督教思想路徑的平衡:

靈性深度(柏拉圖傳統):

溫斯羅普的《基督之愛的典範》強調愛與團結(約翰福音13:34-35),呼應聖經對真心敬拜和社群相愛的教導(哥林多前書13:1-13)。他將清教徒的靈性熱情融入殖民地的願景,符合聖經對「神的國」(馬太福音6:33)的追求。

優勢:他的靈性呼召激勵殖民者追求敬虔生活,與柏拉圖傳統的神超越性理念契合。

局限:溫斯羅普對聖約的強調有時過於聚焦社群,可能忽略個人靈性體驗的深度,與喬納森·愛德華茲後來對個人復興的關注相比稍顯不足(詩篇51:17)。

理性系統化(亞里斯多德傳統):

溫斯羅普作為總督,運用法律和邏輯治理殖民地,制定基於聖經的法律框架,符合聖經對「公平正直」(彌迦書6:8)的教導。他的治理結構體現了經院哲學的系統化特點。

優勢:他在安提諾米安爭議中以聖經為基礎(彼得前書3:15),理性回應異端挑戰,維護正統信仰。

局限:溫斯羅普對教會紀律的嚴格執行(如驅逐異見者)可能過於強調秩序,與聖經中對寬容的教導(如馬太福音18:15-17)存在一定張力。

避免短處:

溫斯羅普以聖經為最高權威(提摩太後書3:16),避免了柏拉圖傳統的二元論(如靈魂與肉體的過分對立)或亞里斯多德傳統的理性主義(如托馬斯主義的自然神學)。他的神學始終以神的榮耀和聖約為中心(哥林多前書10:31)。

然而,他對異見者的嚴厲態度(如羅傑·威廉斯和安妮·哈欽森的驅逐)可能與聖經中「愛仇敵」(馬太福音5:44)的教導不完全一致。


5)與清教徒前輩及之後的喬納森·愛德華茲的比較

與清教徒前輩的關係:

溫斯羅普是清教徒前輩的典型代表,與威廉·帕金斯、約翰·歐文等人共同強調聖約神學、聖經權威和社群敬虔。他的《基督之愛的典範》體現了清教徒對「神的國」理想的追求,與16-17世紀清教徒的神學和實踐高度一致。

相比其他清教徒前輩(如帕金斯的系統神學或歐文的聖靈論),溫斯羅普更注重實踐,將神學應用於殖民地治理,展現了清教徒的社會理想。

與愛德華茲的比較:

相似性:溫斯羅普和愛德華茲都以聖經為中心,強調神的榮耀(以弗所書1:11-12)和敬虔生活(彼得前書1:15-16)。他們均融合了靈性深度(柏拉圖傳統)與理性系統化(亞里斯多德傳統),如溫斯羅普的治理框架和愛德華茲的《論意志的自由》。

差異:

時代背景:溫斯羅普活躍於17世紀初,專注於建立聖約社群;愛德華茲生活在18世紀,聚焦於個人靈性復興和大覺醒運動。

神學側重:溫斯羅普強調社群聖約(申命記26:16-19),而愛德華茲更關注個人信仰情感(詩篇51:17)。

代表性:溫斯羅普更能代表清教徒前輩,因為他的時代和實踐直接體現了早期清教徒的社群理想;愛德華茲則是清教徒傳統的延續者,適應了18世紀的挑戰(如啟蒙運動)。


6)約翰·溫斯羅普的思想與馬丁·路德、約翰·加爾文的比較,以及「山上之城」對大覺醒運動的影響


約翰·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 1588-1649)作為17世紀清教徒領袖,其神學與教義深受改革宗傳統影響,特別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和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的思想。他領導馬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將清教徒理想轉化為社群實踐。

溫斯羅普思想與路德、加爾文的相同點與不同點

溫斯羅普的思想是清教徒的「應用版」改革宗神學,承襲路德與加爾文的遺產,但更注重社群層面。以下表格總結比較,基於神學、教義與實踐三維度:


維度

相同點

不同點

神學核心

- 皆強調原罪與人的全然敗壞(羅馬書3:23),需神的恩典拯救(以弗所書2:8-9)。 

- 預定論與選民觀:溫斯羅普視殖民者為「選民社群」,類似路德與加爾文的「唯獨恩典」(sola gratia)。 

- 聖經權威:堅持「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反對天主教傳統。

- 路德更注重個人內在轉化(因信稱義,加拉太書2:16),溫斯羅普強調社群聖約(covenant theology),視個人罪性影響整個社群。 

- 加爾文系統化預定論(《基督教要義》),溫斯羅普更實踐化,將其應用於殖民地治理,而非純理論。

教義實踐

- 皆反對偶像崇拜與聖禮濫用,強調敬虔生活(彼得前書1:15-16)。 

- 職業呼召:溫斯羅普借加爾文的「常住召命」(calling),視工作為服事神(歌羅西書3:23)。

- 路德視職業為平等(僧侶與農夫無異),溫斯羅普保留階級結構(貴族領導社群),反映中世紀保守性。 

- 加爾文允許新約廢止舊約律法,溫斯羅普更嚴格應用舊約道德律於社群紀律(如安提諾米安爭議)。

社會政治

- 皆視政府為神僕役,維護道德秩序(羅馬書13:1-7)。 - 保守政治:反對絕對民主,強調領袖責任。

- 路德支持世俗統治者(如薩克森選帝侯),溫斯羅普建構「聖約社群」,融合教會與政府。 

- 加爾文在日內瓦建混合政府(貴族+會眾),溫斯羅普的馬薩諸塞更接近會眾神權congregational theocracy,強調社群純潔而非個人自由。


總體而言,相同點在於改革宗的恩典中心(路德與加爾文的基礎),溫斯羅普將其「本土化」為清教徒社群模式;不同點則在於溫斯羅普的社群導向,更注重集體責任與美國例外論,超越路德的個人主義與加爾文的歐洲框架。


7)為何「山上之城」出現巨大提升?


溫斯羅普的「山上之城」源自馬太福音5:14-16的比喻,將馬薩諸塞灣殖民地描繪為全球基督徒的榜樣社群,強調愛、公義與聖約(約翰福音13:34-35)。其「巨大提升」體現在以下層面:

神學與使命感的升華:

在1630年移民船上講道時,清教徒面臨英國迫害與新大陸挑戰,溫斯羅普用此比喻注入使命感,將個人救恩轉化為集體責任——社群若失敗,將「成為世人的笑柄」(申命記28:37)。這超越路德與加爾文的歐洲改革,將清教徒視為「新以色列」,奠定美國例外論(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基礎。

文化與政治影響的放大:

講道強調「鄰舍之愛」與「共同福祉」,回應清教徒的聖約神學,成為美國建國精神的象徵(如肯尼迪與雷根演說引用)。其提升在於將抽象教義轉為可操作的社會藍圖,激勵殖民者建立道德烏托邦,遠超加爾文日內瓦的局部改革。

歷史語境的催化:

英國國教的腐敗促使清教徒移民,溫斯羅普以此講道凝聚700名移民,視殖民地為「神聖實驗」(divine experiment),其持久影響塑造美國身份,至今被視為「美國神話」的起源。


8)「山上之城」為大覺醒運動注入了什麼預備?(與加爾文日內瓦實踐的比較)


大覺醒運動由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等推動,強調個人靈性復興與悔改(路加福音13:3)。溫斯羅普的「山上之城」為其注入了社群使命與聖約傳統的預備,成為新英格蘭靈性遺產的核心。注入的預備元素:

社群使命感:

溫斯羅普的理想社群激勵清教徒視新英格蘭為「燈臺」,為大覺醒的集體復興鋪路——愛德華茲的講道(如《在神忿怒之手裡的罪人》)呼應此,喚醒社群悔改,注入「榜樣責任」的緊迫感。

聖約神學的延續:

強調神與選民的約定(申命記26:16-19),預備了大覺醒的「新出生」體驗,將個人轉化連結社群更新,影響衛斯理與懷特腓德的跨大西洋復興。

與靈性張力

講道警告社群失敗的後果,為18世紀靈性冷淡期注入「審判預備」,促使大覺醒從新英格蘭爆發。

與加爾文日內瓦實踐的比較:
相似性:

兩者皆建構「聖經公國」(Bible commonwealth),加爾文在日內瓦(1541年起)融合貴族議會與長老會,強調紀律與教育(《基督教要義》應用);溫斯羅普的馬薩諸塞同樣以聖經為憲法,視政府為道德守護者。

差異與提升:

加爾文允許新約廢止舊約嚴律(如無石刑),建混合政體(theocracy with republican elements),聚焦歐洲改革;溫斯羅普的模式更嚴格的會眾神權(congregational theocracy),強調社群純潔與異端驅逐(如安妮·哈欽森案),無貴族議會,直接由會眾選舉。這使馬薩諸塞更具「實驗性」,為大覺醒注入本土使命感——加爾文影響歐洲穩定,溫斯羅普則預備美國的動態復興,強調「山上之城」的全球榜樣作用。

總結而言,

溫斯羅普的思想延續路德與加爾文的恩典核心,卻以社群聖約創新;「山上之城」因其使命升華而放大影響,為大覺醒注入社群復興的預備,超越加爾文日內瓦的歐洲框架,成就美國基督教的獨特遺產。以聖經為鏡,這提醒我們:神學不僅是理論,更是社群見證(馬太福音5:16)。

  1. 神恩賜喬納森·愛德華茲——構建了橫亙在基督教1900年屬靈歷史路徑中的「山上之城」

1)生平與背景

  • 1703年10月5日:喬納森·愛德華茲生於康涅狄格東溫莎(East Windsor, Connecticut),父母為清教徒牧師蒂莫西·愛德華茲與埃斯特·斯托達德,後者為第一大覺醒領袖所羅門·斯托達德之女。

  • 1716-1720年:愛德華茲就讀耶魯學院,受約翰·洛克與艾薩克·牛頓啟蒙思想影響,但堅持清教徒神學,反對理性主義的世俗化。

  • 1727年:受聘為北安普頓(Northampton, Massachusetts)會眾教會助理牧師,與莎拉·皮爾龐特結婚,後繼承外祖父斯托達德牧會。

  • 1758年3月22日:愛德華茲因接種天花疫苗併發症去世,年僅54歲,留下11名子女與大量神學著作。

2)主要著作與事件

  • 1734-1735年:愛德華茲在北安普頓領導地方復興,記述於《忠實敘述》(A 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1737年),記錄會眾悔改與靈性更新,成為大覺醒運動(1730s-1740s)的起點,影響新英格蘭與英國。

  • 1741年7月8日:愛德華茲在恩菲爾德(Enfield, Connecticut)發表講道《在神忿怒之手裡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強調神的審判與恩典,引發聽眾劇烈情感反應,推動大覺醒高峰。

  • 1746年:出版《論宗教情感》(A 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辨別真假信仰情感,強調唯獨信心與內在轉化,反對復興中的狂熱主義與冷淡理性派。

  • 1749年:出版《謙卑的基督徒自傳》(The Life and Diary of David Brainerd),記錄傳教士布蘭納德(David Brainerd)對印第安人的宣教,強調唯獨基督與傳福音使命,激勵後世宣教運動。

  • 1750年:因堅持嚴格聖餐資格(要求會員證明悔改與信心),愛德華茲被北安普頓會眾解職,凸顯其與會眾自治派的衝突,後轉至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傳教。

  • 1754年:出版《論意志自由》(Freedom of the Will),反對亞米念主義的自由意志觀,強調神的主權與唯獨恩典,引發與新英格蘭自由派神學家的激烈爭論。

  • 1758年:受聘普林斯頓學院(今普林斯頓大學)院長,數月後因病去世,遺作《原罪論》(The Great Christian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Defended,1758年)捍衛奧古斯丁原罪觀,反對啟蒙理性主義。

3)五個唯獨的體現


愛德華茲的思想植根於清教徒傳統與改革宗神學,延續五個唯獨的原則,同時受兩條路徑影響,與自由神學的前兆(啟蒙理性)形成衝突。以下按五個唯獨逐一還原其立場:

  • 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愛德華茲視聖經為無謬權威,反對啟蒙時代的理性批判與新英格蘭自由派(如查爾斯·肖本,Charles Chauncy)的聖經歷史化。在《忠實敘述》中,他以聖經經文(如約翰福音3:3)為復興依據,拒絕人為傳統。與肖本等自由派神學家爭論,後者在1730s反對大覺醒,認為復興情感違背理性,淡化聖經權威。愛德華茲在《論宗教情感》中回應,堅持聖經判斷真假情感,引發會眾內部對聖經詮釋權的爭議。


  • 唯獨恩典(Sola Gratia):愛德華茲在《論意志自由》中,借奧古斯丁原罪論,強調救恩完全由神主權恩典(羅馬書3:24),反對亞米念主義的自由意志觀,視人全然敗壞(以弗所書2:8-9)。與新英格蘭亞米念派(如約翰·泰勒,John Taylor)對抗,後者強調人的自由回應,削弱神的主權。1750年聖餐爭議中,愛德華茲堅持恩典轉化可見,導致與會眾自治派的斷裂。

  • 唯獨信心(Sola Fide):《論宗教情感》詳述信心為恩典果子,非行為基礎(羅馬書5:1),強調真信仰產生情感與道德改變,反對復興中的狂熱與冷淡派。與狂熱派(如詹姆斯·達文波特,James Davenport)衝突,後者誇大情感表現;與肖本等理性派爭執,後者質疑情感復興的聖經依據。愛德華茲的立場引發新英格蘭教會分裂。


  • 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在神忿怒之手裡的罪人》強調基督為唯一救贖中保(提摩太前書2:5),《謙卑的基督徒自傳》推廣基督傳福音使命,反對任何中介。與新英格蘭半聖約派(Half-Way Covenant支持者)對立,後者允許未悔改者參與聖餐,淡化基督獨一性。愛德華茲的嚴格聖餐資格導致1750年被解職。


  • 唯獨神榮耀(Soli Deo Gloria):愛德華茲視神榮耀為救恩與復興終極目的(哥林多前書10:31),在《原罪論》中強調神主權,反對啟蒙的以人為中心。與啟蒙思想家(如本傑明·富蘭克林)爭論,後者推崇理性與道德,削弱神榮耀。愛德華茲的復興運動被批為反啟蒙,引發文化與神學對抗。

4)兩條路徑的影響與歷史脈絡

  • 柏拉圖路徑(教父哲學—奧古斯丁主義—神秘神學):愛德華茲深受奧古斯丁原罪與恩典論影響,在《論意志自由》與《原罪論》中,借柏拉圖靈魂二元論,強調內在靈性轉化與神的主權,延續清教徒的神聖體驗傳統。在《論宗教情感》中,他反對大覺醒中的神秘狂熱(如過分靈恩現象),堅持聖經規範,與早期神秘神學(如十字的約翰)的內向抽象形成對比。

  • 亞里斯多德路徑(經院哲學—托馬斯主義—理性神學):愛德華茲借用亞里斯多德邏輯(經約翰·洛克的經驗論中介),在《論意志自由》中系統論證預定論,反對啟蒙理性自主,與托馬斯主義的自然神學保持距離。與新英格蘭理性派(如肖本)對抗,後者受托馬斯式理性影響,強調道德與理性而非神聖恩典。愛德華茲批判理性過載,堅持聖經優先。


5)大覺醒運動中的歷史張力

1734-1745年:愛德華茲領導大覺醒,與喬治·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聯手,推動跨大西洋復興,強調唯獨恩典與信心,影響浸信會與長老會。

與「舊光派」(Old Lights,如肖本)對抗,後者批評復興為情感過熱;與「新光派」(New Lights)內部狂熱分子分裂,凸顯唯獨聖經的詮釋爭議。

大覺醒強化五個唯獨在新英格蘭的應用,推動美國福音派興起(如比利·格雷厄姆的傳承),但也引發教會分裂(如1750年北安普頓事件)。

  1. 以神的守望者:查理·柯克對乔纳森爱德华兹的評介作為總結

查理·柯克說:“由于乔纳森爱德华兹、乔纳森梅休和乔治惠特菲尔德的坚定教导,乔纳森·德愛华兹积极传道,带来了复兴,促成了空前壮丽的1776年。 

至此本文以聖經為準繩證明了查理·柯克創建的組織名稱“轉折點”的“點”即指 神的餘民眾基督徒當回望如何來的路標「山上之城」——大覺醒運動發起人乔纳森·德愛华茲、溫思羅普、加爾文等人,隨時預備,等待主的呼召或再次降臨。

本文觀點並非排除其他路徑非得救之路(赛55:8-9),拋磚引玉,只是回望真理之路和其成因,也可能錯謬難免。

主耶穌基督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願 神使我們得真理以發光,

願 神的旨意成就!

唯獨 神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