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06, 2022

天使在人間:徐州八孩之母

 

中國江蘇徐州豐縣八個孩子的母親長期被鐵鍊鎖在一間沒有窗的小土屋裏,來源網上


#徐州八孩之母 #天使在人間 #良心  翻開歷史,追溯人類法律史,發現徐州八孩之母還不如3782年前巴比倫的奴隸。漢謨拉比法典(1760BC)由巴比倫的第六任國王漢謨拉比頒布,刻錄石碑被保存下來,在100年前被發現後通過翻譯鍥形文字被寫入人類文明史——美索不達米亞:人類文明的搖籃,稱為漢謨拉比法典(1760BC),當中載明法律保護自由人,令人驚愕的是法律竟然保護奴隸和被壓迫人,堪比當今聯合國人權宣言。這完全顛覆了當今教科書對人類原始歷史充滿野蠻、愚昧、嗜血、人吃人的高級黑敘述。

漢謨拉比法典(1760BC)是現存最早的一套法律,也是美索不達米亞此類文件中保存最完好的法律之一。漢謨拉比是巴比倫第六任國王(1810-1750BC),死後被尊為偉大的征服者,他傳播文明,迫使所有民族拜拜巴比倫的國神馬杜克。順便說一句,他做到了,馬杜克在中國就是伏羲神——中國文化之父。

再遠一點,世界最早法典,美索不達米亞的烏爾南木法典(2100-2050年BC) ,用蘇美爾語寫在泥板上,也載明綁架罪的處罰,拐賣婦女兒童屬於綁架罪。烏爾南木法典是依據烏爾的眾神之主辛的君權神授下頒布的“土地平等”的法令,辛其實就是中國本土宗教道教的神祗月神。烏爾南木法典是現存最古老的已知法典。

更遠一點,世界最古老法典,大洪水之後挪亞七律(2500年BC)中有兩條相關正義:禁止通姦和淫亂、禁止盜竊。拐賣婦女即屬於此兩條。這就是猶太-基督教形成之前由耶和華神通過挪亞對全人類頒布的法律,人類法律史追溯到這裡已經是到頭了,挪亞七律是上古文明的起點。

漢謨拉比法典石碑(1760BC),來源維基百科


以下是漢謨拉比法典(1760BC)拐賣相關法典摘錄:

1. 若有人陷害他人,對他施加監禁,但他無法證明,那麼陷害他的人將被處死。

7.如果任何人在沒有證人或契约的情况下,從另一個人的兒子或奴隸那裡購買金銀、男奴隸或女奴隸、牛或羊、驢或任何東西,或者如果他掌管了這些東西,他就被視為小偷,將被處死。

14. 盜竊他人未成年兒子的,處死。

16. 任何人將逃跑的宮廷男奴或自由人的男奴或女奴收進自己的家中,並且沒有在主要住所公開宣佈時將其帶出,該家的主人將被處死。

19. 如果他把奴隸關在家裡,他們在那裡被抓,他會被處死。

117. 如果任何人未能償還債務,將自己、妻子、兒子和女兒賣掉以換取金錢或強迫勞動:他們應在購買者的家中工作三年,或所有者,並在第四年將他們釋放。

徐州八子之女事件爆發以來,其輿論勢頭以前所未有的勢頭已經蓋過了春節,現在又蓋過了冬奧。其中有賈平凹的話如黑暗中的巨石使人窒息:“如果沒有人口,光棍村消亡了怎麼辦?”也似乎最為“憂國憂民”,賈平凹這麼說有沒有道理呢?有,也沒有。他其實是繼承了華夏道統中的價值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離婁上》,“不孝莫大於無後”《風俗通義》。

誠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賈平凹擔憂“如果沒有人口,光棍村消亡了怎麼辦?”也可能擔憂當今人口生育率驟降,政治、社會、文化、法律就可以無視拐賣婦女罪惡?從以上人類法律史來看,因為歷史證明這並非人類文明傳統,人類從被造以來,從來都是崇高的,有尊嚴的,絕無禽獸之態。

神把人類良心寫在心板上,這就是為什麼人有神的樣式。現在物質文明早已經遠超4000年BC美索不達米亞,甚至於遠超當今大國,但是在良心上未必超過美索不達米亞,這就是華夏子孫亟需面對的。人違背良心不可怕,社會違背良心極為可怕,甚至於招來大禍,索多瑪遭到神的怒氣就是社會良心最寶貴的遺產。

“這個世界不要俺了”“這個世界不要俺了”……八孩之母是誰?奴隸?性奴?是又不是,無論怎麼稱呼,她改變不了其是華夏子孫的母親,更可能的是,她為什麼會發出這一驚世呼喊,因為這句話可以壓垮整個世界,只要是人都會因她回頭聽、回頭看,那麼她就是一位天使,她來到世間,天使在人間,是要呼喚良心!


這個世界不要俺了,來源網上



……………………………………



【後記與原典增補:從《漢謨拉比法典》的財產邏輯看人性尊嚴】


在本文發表後,經進一步核查巴比倫《漢謨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的原典條文(如第 116、199、219、231、252 條),特此對文中關於古代奴隸法律地位的表述作精確增補:

法典中的奴隸定位:在《漢謨拉比法典》中,奴隸(wardum)被視為主人的民事私有財產。當第三方導致奴隸死亡或殘疾時,法律採取的處罰是「經濟賠償」(如賠償白銀)或「實物替換」(如以奴抵奴),而不適用「以命抵命」(lex talionis)的刑法條款。

財產化邏輯的本質:這表明在四千年前的巴比倫法典中,奴隸的生命被剝離了獨立的神聖人格,完全降格為「可以被貨幣化、被買賣與賠償的物品」。

與自然法/道德律的深刻對比:

財產邏輯的殘留:在現代社會中,拐賣、囚禁與奴役婦女(如徐州八孩之母悲劇)的加害者與漠視者,其內心邏輯本質上就是這種古代殘留的「漢謨拉比式財產邏輯」——將活生生的人降格為繁衍或交易的工具。

自然法與尊嚴的呼喚:與之相反,後世的自然法與普世道德律(如希伯來傳統中的 Imago Dei、儒家天理與現代天賦人權)則強調:人的尊嚴與生命權是神聖、不可剝奪且絕不能用金錢進行衡量與抵償的。

社會大眾對人口拐賣與奴役現象的憤怒,正源於人心深處對超越世俗惡法的自然法與客觀道德律的堅持。特此增補,以求法理與歷史考證之嚴謹。


叼著星光飛 2026-09-27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