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07, 2019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不是謊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1991年新加坡政府發表了《共同價值觀白皮書》,《白皮書》提出了五大“共同價值觀念”。新加坡政府倡导的“共同价值观“,被人们称之为亞洲價值觀的新加坡“官方版本”:
国家至上,社会为先;

家庭为根,社会为本;

社会关怀,尊重个人;
协商共识,避免冲突;
种族宽容,宗教和谐。
李光耀成為亞洲價值觀之父,也以此成為亞洲代言人。

十一年後,中國的吕元礼一書《亞洲價值觀:新加坡政治的詮釋》於2002年6月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在《亚洲价值观:新加坡政治的诠释》中進一步詮釋亞洲價值觀其實是儒教價值觀,其實這是一個還原儒教版本:


国家至上,社会为先;

家庭为根,社会为本;

社会关怀,尊重个人;
协商共识,避免冲突;
种族宽容,宗教和谐;
实用理性,中和思维;
先有经济,后有民主;
权利义务,平衡发展;
自由虽贵,责任更重;
民主目标,良好政府;
领袖贤明,政府强大;
以民为本,关注民生;
政府人民,互尊互信;
以法治权,以德治国;
法纪严明,井然有序;
各尽所能,各取所值;
机会平等,扶贫济困;
高薪养贤,厚禄养廉;
忠孝仁爱,礼义廉耻;
重教尊学,克勤克俭。

再過十二年,2014年2月12日的《人民日報》頭版發表題為“人民有信仰,國家才有力量”的評論文章,並且醒目刊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即“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为: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 
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其中清楚說明二十四個字是有區別的不能弄混了: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至此,從1991年到2014年,從新加坡到中國,從李光耀到習近平,形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前後經過了二十三年時間。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是從外國拿回來的。但無論怎麼變,萬變不離其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頂層設計來自於儒教架構。

這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來龍去脈。絲毫沒有西方文明系統的架構。如果硬要說有,那也是用西方文明的外衣拿來忽悠國人和世界的,它的裡衣依然是“龍”。

至於這些價值觀在國家、社會、公民的作用不再繁述。那麼社會主義價值觀是價值觀嗎?

社會主義價值觀是價值觀嗎?

關於世界觀 ,就是你認為的世界是什麼世界就是什麼。因此這是一個認識問題,也就是認識論。

關於認識論 ,創造論、自然觀、時間觀、思想觀組成了世界觀的認識論。

什麼是價值觀 ,就是從屬於個人的世界觀並你的世界觀的支持系統、認可系統。具體就是個人從認識論裡形成的人生觀、道德觀、倫理觀、婚姻觀、文化觀、歷史觀、政權觀、社會觀、國家觀、人權觀、經濟觀等就是價值觀。因而價值觀不是族群的、政權的、國家的,而是個人的。

什麼是社會主義價值觀?

目标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這四項價值觀顯然是黨國的國家目標不是個人目標,因此這些不是價值觀)

核心观念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這四項價值觀顯然是黨國的社會目標不是個人目標,因此這些不是價值觀)

个人准则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這四項價值觀顯然是黨國的個人目標但不具有普遍性,因此這些不是價值觀)

結論 ,社會主義價值觀是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的、共產黨的。不是實體的,是空話,是虛無的,是不能落實的,與來自於個人的西方價值觀南轅北轍,沒有普遍性,因而不能認為是價值觀。但謊言重複一千遍就不一定是謊言,這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全人類的影響。

為什麼會形成這種情況,其實任何人都希望是善良的,好意猜測共產黨人也不希望這樣,而是因為共產黨人也是中國人,中國人都是陰陽辯證法、八卦唯物主義和易經文化養大的,易經具有強大的轉變能力,中國人每時每刻都在有意無意通過易經易理,也就是中國邏輯生產海量的假信息,也就是善意的謊言,不完全是惡意的謊言。

原因是中國精英多是認同華夏子孫,只要認祖歸宗,邪靈就會進入他們的身體,於是成為地地道道的謊言生產機器,世世代代脫離不了咒詛。

習近平深得奴役中國人的精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斥在城市、鄉鎮的大街小巷,無所不在,無所不有,謊言重複一千遍就不是謊言了。




附文1安兰德:什么是西方价值观
附文2、李光耀關於亞洲價值觀論述
附文3、余英時《新亞精神與中國文化》
附文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神学诠释
附文5、李怡:謊言大師戈培爾


附文1

安兰德:什么是西方价值观

用六十九年前安兰德的文章回答真理部:什么是西方价值观

不難看出,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完全相反。

安兰德书友会题记:今天是安兰德诞辰110周年日,特重发这篇深刻阐述西方价值观的重要文章纪念这位伟大的自由女神,愿其不朽思想在华夏大地落地生根。

关于美国主义的问答

1.当今世界的根本问题是什么?

当今世界的根本问题是两大原则之间的对立: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个人主义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任何他人或集体都不得剥夺其权利,所以,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并且是为了自己而生存,而不是为了集体的利益而生存。

集体主义认为,个人没有任何权利,他的工作、身体和个性都属于集体,集体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可以用任何方式任意对个人进行处置,所以,个人的存在需得到集体的允许,并且是为了集体而存在。

这两种原则是两个对立的社会制度生成的根源。当今世界的根本问题就是两大社会制度之间的对立。

2.什么是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是人们为了能共同生活而遵守的法令。制定这样的法令,必须以一个基本原则作为起点,那就是要首先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社会的权力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

个人主义的回答是:社会的权力是有限的,因为它受到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的限制,社会只能制定不会侵犯这些权利的法律。

集体主义的回答是:社会的权利是无限的,社会可以任意制定法律,并任意地强加给任何人。

例如:在崇尚个人主义的制度下,任何人都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通过一项法律以结束某个人的生命,哪怕是有百万人之众。如果他们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他们就侵犯了保护生存权利的法律,必将受到惩罚。

在奉行集体主义的制度下,只要有利可图,任何人多势众的群体(或任何自称可以代表多数人的人)完全可以通过一项法律来结束某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群体)的生命。个人的生存权利在那里是得不到承认的。

根据个人主义原则,杀人是非法的,而保护自己是完全合法的,法律站在权利一边。根据集体主义原则,人多势众的一方杀人是合法的,而自卫却是非法的,法律站在多数人的一边。

在第一种情况里,法律代表的是道德原则。

在第二种情况里,法律代表的是无视道德原则的观点,人们可以为所欲为,只要他们能在数量上占上风。

在崇尚个人主义的制度下,在法律面前任何时候人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不论他是势单力薄,还是身后有百万人撑腰。

在奉行集体主义的制度下,人们需要拉帮结派,谁的帮派最壮大,谁就拥有所有的权利,而失败者(个人或少数派)却没有任何权利。根据他所在帮派势力的强弱,一个人可以成为具有绝对权威的主人,也可以成为孤苦无助的奴隶。

美利坚合众国可以作为第一种制度的典型例子(请参见《独立宣言》)。

苏联和纳粹德国是第二种制度的见证。

在苏联,数百万农民或“富农”被依法消灭,理由是统治集团认为这样做有益于大多数人,因为他们认为大多数人都是反对富农的。在纳粹德国,数百万犹太人被依法消灭,理由是统治集团认为这样做有益于大多数人,因为他们认为大多数人都是反对犹太人的。

苏联和纳粹的法律是集体主义原则不可避免的必然结果。在现实中,无视道德标准和个人权利的原则最后只能导致暴力。

在你确定哪一种社会制度更为优越之前,一定要记住以上的分析。你需要回答前面提出的问题,社会的权力要么是有限的,要么是无限的,不可能两个同时成立。

3.美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美国的基本原则是个人主义。

美国是建立在“人人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一原则之上的:

——这些权利属于每个作为个体的人,而不属于作为群体或集体的众人;

——这些权利是无条件的,是每个人私有的,属于个人,而不具有公众性和社会性,不属于团体;

——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社会赋予的;

——个人拥有的这些权利不是来自集体,也不是以集体的利益为目的,它们同集体相对立,是集体无法逾越的障碍;

——这些权利可以保护个人,使他不受到任何他人的侵害;

——只有建立在这些权利的基础上,人们才可能拥有一个自由、正义、尊严、体面的社会。

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不是限制个人权利的法律,而是限制社会权力的法律。

4.什么是权利?

权利是对独立行为的认可。拥有权利意味着行动不需任何人的许可。

如果你的存在仅仅是因为社会允许你存在,那么你就不具有拥有自己生命的权利,因为外来的许可随时可能取消。

如果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你必须获得社会的许可,无论你能否获得这样的许可,那么你都不是自由的。只有奴隶在行动之前需要获得主人的恩准。恩准不是权利。

千万不要以为工人也是奴隶,以为他是因为老板的恩惠才获得工作的。他不是靠别人的恩惠才拥有工作,而是靠双方自愿签订的合约。工人可以辞职,而奴隶不可以。

5.什么是不可剥夺的人权?

不可剥夺的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生命权是指任何人不会因为他人或集体的利益而被剥夺生命。

自由权是指个人享有个人行动、个人选择、个人创制并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失去了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独立行动就无法得到保障。

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指在尊重他人相同权利的前提下,人有权为了自己而生活,可以选择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的生活方式并予以实现。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必为了他人或集体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集体不能决定个人的生存目的,也不能左右他追求幸福的方式。

6.我们怎样承认他人的权利?

既然人人都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那么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不能也不应该为了自己的权利而去破坏他人的权利。

例如,一个人有活着的权利,但他无权剥夺另一个人活着的权利;他有追求自由的权利,但他没有奴役他人的权利;他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但他没有把幸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权利(或对他人进行谋杀、抢劫或奴役)。他在享受某种权利的同时应该意识到,这正是他人也应享受的权利,从而了解他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

千万不要以为自由主义者会说这样的话:“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不必管别人会怎样。”自由主义者清楚地知道,每个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不光是他自己的,还有别人的。

自由主义者是这样的人:“我不想控制任何人的生活,也不想让任何人控制我的生活。我不想统治,也不想被统治。我不想作主人,也不想作奴隶。我不愿为任何人牺牲自己,也不愿任何人为我牺牲。”

集体主义者会说:“伙计们,我们一定要在一起,管他好死赖活。”

7.我们如何判断权利受到侵犯?

权利无法受到侵犯,除非是运用武力。一个人无法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无法奴役他,也无法阻止他追求幸福,除非是动用武力。如果一个人不是出于自由自愿的选择而被迫采取行动,那他的权利就受到了侵犯。

所以,我们可以在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权利之间划上一条清楚的分界线。这是一条客观的分界线,不因观点差异而改变,也不受多数人的意见或社会的硬性规定左右。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率先向另一个人动用武力。

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在一个强调个人主义的社会里,人们遵守着一条简单明确的行为规则:你不能希冀或要求他人采取某种行动,除非这是他人自由自愿的选择。

不要被集体主义的老把戏所迷惑,他们说: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因为你不能随意杀人,社会不允许你杀人的时候已经约束了你的自由,社会拥有以任何它认为合适的方式约束你自由的权利,所以,丢掉自由的幻想吧——自由取决于社会的决定。

阻止你杀人的不是社会,也不是某种社会权利,而是其他人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这不是双方权利之间的“妥协”,而是确保双方权利不受侵犯的分界线。这条分界线不是来自社会法令,而是来自你自己不可剥夺的权利。社会无法武断地定义这条分界线,你自身拥有的权利里已经隐含了这条分界线。

在你的权利范围内,你的自由是绝对的。

8.什么是政府正确的职能?

政府正确的职能是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保护他们不受到暴力的伤害。

在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里,人们彼此之间不会动用武力,他们只在自卫时才会诉诸武力,也就是说,他们只用武力来维护受到侵犯的权利。公民赋予政府在反击时使用武力的权力——而且只能在反击时使用。

一个合理公正的政府不会率先动用武力,它只在回应那些首先动武的人时才使用武力。例如:政府逮捕一名罪犯时,侵犯权利的不是政府,而是罪犯,他的所作所为剥夺了自身的权利,人们除了通过武力对付他之外别无他法。

我们要记住一点,那就是,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任何被定义为犯罪的行为都是涉及动用武力的行为——只有这样的行为才需要通过武力来回击。

千万不要相信这样的鬼话,说什么“杀人犯对社会构成犯罪”。杀人犯杀害的不是社会,而是一个个体;他侵犯的不是社会权利,而是属于个人的权利。他不是因为伤害了一个集体而受到惩罚——他没有伤害整个集体,他伤害的是一个人。如果一个罪犯抢劫了十个人,那么他抢劫的仍然不是“社会”,而是十个个体。根本不存在“对社会构成犯罪”这种情况,所有的犯罪都是针对具体的人,针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的。保护每一个个体不受到罪犯的伤害,正是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和公正的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可是,如果政府成为武力的始作俑者,就一定会祸患无穷。

例如:一个倡导集体主义的政府以处死或监禁作为惩罚,强行命令一个个体工作,并且让他永远束缚于某种工作——这里,率先动用武力的就是政府了。这个个体没有对任何人使用暴力,但是政府却对他施以暴力。这样的做法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其结果只能导致血腥和恐怖,这一点你已经在任何一个倡导集体主义的国家中找到了例证。

如果人类没有政府和任何形式的社会制度,人们可能会通过纯粹的暴力形式来解决彼此间的分歧并生存下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拥有和另一个人抗争的平等权利,但他无法和十个人抗争。一个人需要保护的是不受群体的伤害,而不是某个个体。即使是在这种无政府的状态下,虽然多数派可以自行其道,但是少数派还是可以通过任何可能的方式进行斗争,使多数派的统治无法长久。

而集体主义连原始的无政府主义都不如:它剥夺了人们反击的权利。在这里,暴力是合法的,而反抗是非法的;在这里,多数派(或任何声称代表多数派的人)有组织的暴力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少数派则孤立无援,随时面临被赶尽杀绝的命运。可以肯定的是,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不公正的事情了。

在现实中,当一个倡导集体主义的社会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或其中任何一个人的权利)时,多数人往往也同时失去了自己的权利,并且受制于某个通过暴力进行统治的小团体。

如果你想了解并且记住把武力作为反击手段(倡导个人主义的政府就是这样做的)和把武力作为基本政策(倡导集体主义的政府是这样做的)之间的区别,这里有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同杀人和为了自卫杀人之间的区别一样。一个合理公正的政府采取的原则是自卫的原则,而倡导集体主义的政府则与杀人犯同出一辙。

9.“混合的”社会制度存在吗?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混合存在的社会制度。社会要么承认个人的权利,要么不承认,绝不可能出现中立暧昧的状态。

但现在经常发生的是,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的社会缺乏在实际生活中始终坚持原则的勇气、正义感和智慧。由于无知、怯懦或疏漏,这样的社会常常采纳和接受与自己的基本原则相左的法规,从而侵犯了公民的权利,结果使整个社会充满冤屈、邪恶和弊端。如果这样的错误得不到纠正,那么整个社会将陷入集体主义的纷乱之中。

如果你看到一个社会在某些法律条文中承认人权,而在有的地方又不承认人权,你千万不要误以为这是一种“混合的”制度,也不要以为这是两种互相对立的基本原则之间的妥协,能够行之有效地存在下去。这样的社会是不可能发展的——相反,它正日渐解体。解体需要时间,没有一样东西会瞬间四分五裂——人的身体不会,人的社会也不会。

10.没有道德原则的社会能够存在吗?

很多人至今还幼稚地认为,社会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原则可有可无,权利只是一个幻影,权宜之计才是行动的有效指南。

确实,社会可以摒弃道德原则,任凭自己变成无所约束的兽群狂奔地走向灭亡;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似乎也可以选择随时割断自己的喉管。但是,如果他想生存下去,他就不能这样做;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社会想继续存在下去,它就不能摒弃道德原则。

社会是一群生活在同一国家同生同息的人。如果没有一个明确客观的道德规范供大家理解并自觉遵守,人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彼此相待,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彼此会如何行事。不承认道德存在的人是罪犯,对于这样的人你别无他法,只有在他敲碎你脑袋之前敲碎他的脑袋;和这样的人你无话可说,因为你和他之间没有有关行为规范的共同语言。赞同没有道德原则的社会,就是赞同让人们像罪犯一样地生活。

由于传统,我们仍然在遵守很多道德规范,我们对这些规范习以为常,根本不会意识到,正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才得以顺利进行。为什么你可以走进拥挤不堪的百货商店,买好东西安然无恙地走出来?你周围的人们和你一样需要商品,他们完全可以轻易地制服商店里屈指可数的几个售货小姐,把商店抢劫一空,抢走你的背包和钱包。他们为什么没有这样做?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他们,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保护你——除了尊重个人生命权和财产权的道德原则。

不要错误地以为人们是因为害怕警察才没有为所欲为。如果人们认为抢劫是合情合理的,那么有再多的警察也没有用。而且,如果其他人认为抢劫有理,那么警察为什么就不能这样想呢?那么,谁还愿意当警察呢?

更何况,在崇尚集体主义的社会里,警察的职责并不是保护你的权利,而是侵犯你的权利。

如果你认为某个时候的利益驱动可以成为行动的理由,那么抢劫商店自然是顺理成章的。可是,如果大家都信奉这样的行为准则,还会有多少百货商店、工厂、农庄或家庭可以存在,可以存在多久?

如果我们摒弃道德,并代之以集体主义的多数裁定原则;如果我们认为多数人的一方就可以为所欲为,多数人做的事情一定正确,就因为这是多数人做的事情(这是对或错的唯一标准),那么人们该怎样把这样的做法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呢?谁是多数人?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都可能是多数人中的一员,可以随时任意地伤害他。因此,每个人和其他的所有人就成了敌人,每个人都会害怕、怀疑别人,每个人都必须在被抢劫杀害之前去抢劫杀害他人。

如果你认为这只是抽象的理论,那么就请看看欧洲,去那里你可以找到实证。在苏联和纳粹德国,老百姓做着格伯乌(苏联国家政治保卫局)和盖世太保(纳粹德国的国家秘密警察组织)的肮脏勾当,互相监视,把自己的亲属和朋友送到秘密警察手上,送进可怕的行刑室。这就是集体主义理论在实际生活中产生的结果,这就是空洞罪恶的集体主义口号的实际运用。对于缺乏思考的人来说,这样的口号确实是很动听的:“公共利益高于任何个人权利。”

但是,没有个人权利,就根本不可能有公共利益。

集体主义把集体置于个人之上,告诉人们为了他们的兄弟牺牲自己的权利,结果,人们除了害怕、憎恨和毁灭自己的兄弟之外别无选择。

和平、安全、繁荣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和善意,所有这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只有在个人主义的制度下才能实现。在这样的制度下,每个人都能安全地行使自己的个人权利,都知道社会可以保护他的权利,而不是要毁灭他。于是,每个人都知道他可以或不可以对自己的邻居做什么,知道他的邻居(一个或一百万个)可以或不可以对他做什么,这样,他就可以坦然地把他们当作朋友,当作一个同类。

没有道德规范,就不可能存在合理的人类社会。

不承认个人权利,道德规范就不可能存在。

11.“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是一条道德的原则吗?

“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是用来欺骗人类的最荒谬的口号之一。

这句口号没有具体明确的意义。我们根本无法从善意的角度来对它加以解释,它只能用来为那些最邪恶的行为狡辩。

这句口号里的“利益”应该如何定义?无法定义,只能说是有利于最多数人的东西。那么,在具体的情况下,谁来决定什么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呢?还用问吗?当然是大多数人。

如果你认为这是道德的,那么你一定也会赞同下面的这些例子,它们正是上面那句口号在现实中的具体运用: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奴役了另外百分之四十九的人;十个人中,有九个饥饿的人以另外一个伙伴的肉为食;一群残忍的匪徒杀害了一个他们认为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人。

德国有七千万德国人和六十万犹太人。大多数人(德国人)都支持他们的纳粹政府,政府告诉他们,只有消灭少数人(犹太人)并且掠夺他们的财产,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才可能得到保障。这就是那句荒唐的口号在现实生活中制造的恐怖结果。

但是,你可能会说,在上述的例子中,大多数人并没有得到什么真正的利益。对,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利益,因为“利益”不是靠数字决定的,也不能通过什么人为了别人所作的牺牲获得。

头脑简单的人相信,上面的那句口号包含着某种高尚的意义,它告诉人们,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他们应该牺牲自己。如果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会不会也高尚一次,愿意为那些邪恶的少数人作点牺牲?不会?那么,为什么那些少数人就一定要为那些邪恶的多数人牺牲自己呢?

头脑简单的人以为,每个高喊上面那句口号的人都会无私地和那些为了大多数人而牺牲自己的少数人站在一起。这怎么可能?那句口号里丝毫没有这种意思。更可能发生的是,他会努力挤进多数人的队伍,开始牺牲他人。那句口号传递给他的真实信息是,他别无选择,抢劫别人或被别人抢劫,击毁别人或被别人击毁。

这句口号的可鄙之处在于,多数人的“利益”一定要以少数人的痛苦为代价,一个人的所得必须依靠另一个人所失。

如果我们赞成集体主义的教义,认为人的存在只是为了他人,那么他享受的每一点快乐(或每一口食物)都是罪恶而不道德的,因为完全可能有另外一个人也想得到他的快乐和食物。根据这样的理论,人们不能吃饭,不能呼吸,不能相爱(所有这一切都是自私的,如果有其他人想要你的妻子怎么办?),人们不可能融洽地生活在一起,最终结果只能是自相残杀。

只有尊重个人的权利,我们才能定义并且得到真正的利益——私人的或是公众的利益。只有当每个人都能为了自己而自由地生活时——不必为了自己而牺牲他人,也不必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人们才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根据自己的选择,实现最大的利益。只有把这种个人努力汇合在一起,人们才能实现广泛的社会利益。

不要认为与“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种提法相反的是“极少数人的最大利益”,我们应该提倡的是:每个人通过自己自由的努力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希望保留美国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能够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永远从你的思想、言语和情感中清除“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样的空洞口号。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是纯粹集体主义思想的教条。如果你认为自己是自由主义者,你就不能接受它。你必须作出选择,非此即彼,不可兼顾。

12.动机能否改变独裁统治的性质?

一个诚实的人有别于集体主义者的标志是,他说话算数,而且十分清楚自己所说的话有什么含义。

当我们说我们认为个人权利不可剥夺时,我们的意思明白无误。“不可剥夺”的意思是,我们不能在任何时候为任何目的夺走、终止、侵犯、限制或破坏个人权利。

你不能说“除了冷天和每个星期二,人们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同样,你也不能说“除紧急情况外,人们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或“除非是为了善意的目的,否则人的权利不得侵犯”。

每个人的权利要么是不可剥夺的,要么是可以剥夺的,而不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并存的状态,这就像你不能说自己既神志清醒又神经错乱一样。一旦你开始提出条件,说出保留意见或举出例外的情况,你就已经承认在个人权利之上还存在某种东西或某个人,他们可以任意地侵犯别人的个人权利。是谁?当然是社会,换句话说,是集体。他们为什么可以这样做?为了集体的利益。谁来决定什么时候可以侵犯别人的权利?仍然是集体。如果你赞同这一切,你就应该回到你原本属于的陈营,承认自己是个集体主义者,并且承担集体主义可能产生的后果。这里没有任何中间路线。你不能既想吃掉蛋糕,又想把它留下来。你这样做只能欺骗你自己。

不要藏在“中间路线”这样的无稽之谈背后而不敢面对现实。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不是一条路的两侧,留出中间的路让你走。它们是两条方向完全相反的道路,一条通往自由、正义和繁荣,另一条走向奴役、恐怖和毁灭。要走哪一条路全看你自己的选择。

集体主义在全世界范围的日益扩张并不归功于集体主义者的聪明才智,而是因为那么表面反对集体主义而其实骨子里信仰它的人。一旦人们接受某个原则,能够取得最后胜利的是那些一心一意的人,而绝不是半心半意的人,是那些坚持到底的人,而不是那些半途而废的人。如果你开始赛跑时就说“我只想跑前十米”,而另一个人却说“我要跑到终点”,那么这个人肯定能打败你。如果你说“我想侵犯一点点人权”,而法西斯分子却说“我要毁灭所有的人权”,他们也肯定会打败你,取得最终的胜利,因为你已经为他们开辟了道路。

一旦有了最初的不诚实和回避,人们就已经掉进了集体主义关于独裁统治是否合理的陷阱。大多数人只在口头上反对独裁统治,很少有人明确表明立场,认识到独裁统治的本质:无论何时何地,为了何种目的,以何种形式出现,它都是十恶不赦的。

现在有很多人开始讨论一些奇怪的问题,如“好的独裁统治”和“坏的独裁统治”之间有什么差别,以及什么样的动机和理由可以使独裁统治名正言顺。集体主义者不问“你想要独裁统治吗”,而是问“你想要怎样的独裁统治”。他们改变了讨论的出发点,他们已经达到了目的。

很多人认为,如果独裁统治的动机不良,这样的独裁就是恐怖的,但如果动机纯正,独裁统治就是合理的甚至受人欢迎的。那些倾向共产主义的人(他们通常认为自己是“人道主义者”)声称,如果集中营和行刑室是用于“自私”的目的,“为了某个民族的利益”,就像希特勒所做的那样,那么它们就是罪恶的;但如果它们是用于“无私”的目的,“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那么它们就是高尚的。那些倾向法西斯主义的人(他们通常认为自己是强硬的“现实主义者”)声称,鞭子和工头使用“不彻底”时就会无效,而使用“彻底”时,就是十分有效的,如纳粹德国的情况。

在你讨论什么是“好的”或“坏的”独裁统治时,你就已经接受并认可了独裁统治的存在。你就已经接受了一个邪恶的前提——为了你的利益,你有权奴役他人。从那时起,这就变成了一个谁来支配盖世太保的问题。你永远无法和你的集体主义同伴在什么是实施暴行的“正当”理由、什么是“不正当”理由这些问题上达成一致。你的定义他们也许无法接受。你也许认为为了穷人杀人是正当的,而其他人也许认为为了富人杀人才正当;你也许认为杀害某个特殊阶级之外的人是不道德的,而其他人也许认为杀害某个特殊民族之外的人是不道德的。你们达成共识的只有屠杀,这是你们唯一能做到的。

一旦你赞成独裁统治的原则,你其实就已经鼓励所有人和你采取一样的立场。如果他们不想接受你的思想或者不喜欢你的某种“良好动机”,他们就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冲上来打你一顿,逼你接受他们自己的“良好动机”,在你奴役他们之前奴役你。“好的独裁统治”本身就是一种自相矛盾的东西。

现在,我们的问题不是:“为了怎样的目的去奴役人民才是合理的?”我们的问题是:“奴役人民是否合理?”

如果独裁统治因为有了什么“良好动机”或“无私的动机”就可以名正言顺,那么这样的道德堕落实在令人发指。人类所有那些经过几百年的努力拼命摆脱的残暴和犯罪倾向,如今又找到了一把“社会的”庇护伞。很多人相信,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抢劫、杀人或折磨他人是罪恶的,但如果是为了他人去做这些就是高尚的。你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暴力,但如果是为了别人的利益,你尽可大胆去做。也许我们听到的最让人作呕的话是:“确实,斯大林屠杀了数百万人,但他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他是为了人民的利益。”集体主义是一种最新式的野蛮行为。

不要认为集体主义者是“真诚但迷茫的理想主义者”。为了某些人的利益去奴役另外一些人,绝不是一种理想;残暴不是“理想主义”,不管它是出于什么目的。千万不要说通过武力“做好事”是一种良好动机,对于权力的贪欲和愚昧无知,都不能算是良好的动机。


本文1946年原载于加利福尼亚州贝弗利希尔斯市一份以保护美国理想为宗旨的电影协会刊物《警戒》。文章的目的在于定义和阐明政治领域的基本原理,所以主题仅限于政治。这里选登的十二个问题是原文的前三分之一部分,原文因故未能全部完成。

2、

李光耀關於亞洲價值觀論述


李光耀论中国与世界:美国文化最让人感到忧虑之处是什么?

我发现美国文化的某些部分是令人完全无法接受的,比如枪支、毒品、暴力犯罪、流浪、公共场所行为不得体,总而言之,这都体现了公民社会的堕落。美国文化过于注重个人权利,个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喜好采取各种行为,但这种个人权利的膨胀是以牺牲社会秩序为代价的……社会的道德基础被侵蚀以及个人责任心的丧失都与之有着莫大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自由主义思潮开始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勃兴。这种思潮认为,如果给予个人充分的自由,任由他们做自己的事情,每个人都会变得越来越好,并且认为人类已经达到这种完美的状态。美国的很多社会政策是失败的,催生了很多不雅行为,比如在公共场所小便、在大街上强行乞讨,美国的社会政策已经开始引发民众的抵制。社会必须有序运行,枪支、毒品以及暴力犯罪形影相随,这都对社会秩序构成了威胁。
Fareed Zakaria, “Culture Is Destiny: A Conversation with Lee Kuan Yew,”Foreign Affairs, Vol. 73, No. 2 (March/April 1994), pp. 111–114.
如果过于强调个人至上的理念,就行不通了,这使得美国社会难以保持凝聚力。亚洲能看到这是行不通的,那些想建立健全社会的人也不会遵循美国模式。在健全社会里,年轻的女孩和年老的妇人能够在夜晚安全出行,年轻人不会再被毒贩利用……在美国这个社会中,处在最顶层的3%~5%的人才有能力应对这种混乱无序的状态,才能应对各种思潮的激烈碰撞。要应对这些问题,你就会把情况搞得一团糟……如果你让暴力场景和色情画面日复一日地出现在电视机上,终将毁掉整个社会。
Nathan Gardels, “City of the Future: What America Can Learn from Post-Liberal Singapore,”Washington Post, February 11, 1996.
亚洲人到美国后,很多人都会对美国的社会状况感到困惑和不安,例如:法律和秩序失去了控制;骚乱、毒品、枪支、抢劫、强奸和犯罪非常普遍;贫富差距显著;个人权利过度膨胀,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损害;美国法律疑罪从无的理念过度保护人权,导致罪犯经常逃脱法律制裁……美国对贩毒者和吸毒者的人权的过度保护危害了整个社会的利益,涉毒犯罪猖獗。学校也受到了影响,在学生群体中,未成年人犯罪率很高,暴力行为普遍,辍学率高,纪律性和教学质量低下,结果培养了一大批没有竞争力的人。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Lee Kuan Yew, speech given at the Create 21 Asahi Forum, Tokyo, November 20, 1992.
如果你所处的社会崇尚自由主义,充斥着多样化的意见和不同的思想,充斥着各种噪声和骚动,我也不认为这种自由主义能自然而然地推动你成功。
“Li vs. Lee,”Wall Street Journal, August 24, 2004.
当美国媒体表扬韩国、菲律宾或泰国成为民主国家、践行了新闻自由时,美国人的文化优越感再一次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这是一种带有傲慢情绪的表扬,就像优势文化拍着劣势文化的头表扬它一般。正是这种文化优越感导致美国媒体揪着新加坡不放,指责我们是威权主义、专制主义,说新加坡社会是一个管理过严、约束过多、令人窒息、缺乏生机的社会。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没有遵循美国的社会管理理念。但我们不能让其他人拿我们新加坡人的社会搞试验,万一失败,我们承担不起后果。他们的理念都是理论,都是没有经过证实的理论,没有在东亚得到证实,甚至没有在菲律宾得到证实,要知道,美国殖民统治菲律宾长达50年。此外,他们的理念也没有在泰国或韩国得到验证。
Lee Kuan Yew, “Exciting Times Ahead,” speech given at the Tanjong Pagar GRC National Day Dinner, Singapore, August 12, 1995.
多元文化会毁掉美国。大批墨西哥人以及其他国家的人会继续从南美洲和中美洲涌入美国,在美国的土地上传播他们自己的文化。如果这种文化比新教徒的盎格鲁–撒克逊裔美国人(WASP)的文化传播得更快,那么最终占据上风的是谁的文化呢?是新教徒的文化打败移民的文化,还是移民的文化改变现有文化呢?他们肯定会相互影响并改变对方,但美国文化即便有一部分被改变了也是很悲哀的事。
Kwang et al., Lee Kuan Yew: Hard Truths to Keep Singapore Going, p. 56; and Lee Kuan Yew, interview with Graham Allison and Robert D. Blackwill, December 2, 2011.
从长远来看,比如100年或150年以后,到22世纪,美国能否保持顶尖地位取决于美国社会将变成什么样的社会,因为如果当前的问题继续存在,那么美国社会中就会掺杂进其他种族的成分,比如西班牙人的成分在美国社会中所占的比重有可能达到百分之三四十的水平。因此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在文化方面,你是把西班牙人改造成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是把盎格鲁–撒克逊人改造成西班牙人呢?如果他们是陆续地来到美国且居住得比较分散,那么美国人就会改变西班牙人的文化,但如果他们是大批涌入美国,就像在迈阿密那样,而且居住得比较集中,就像在加利福尼亚州那样,那么他们就很有可能深刻影响周围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文化。 这才是美国文化面临的真正挑战。
Lee Kuan Yew, interview with Tom Plate and Jeffrey Cole.
我不赞成美国或英国的竞选模式。我不确定欧洲现在是否还会在选举过程中曝光竞选者的家庭琐事,但在美国的确会这样。因此,在奥巴马竞选期间,为了引导舆论,便大肆渲染奥巴马的妻子米歇尔·奥巴马及其孩子,甚至连奥巴马家里养的狗都被当作炒作题材。也许这会让选民觉得候选人具备很强的家庭责任感,但这又如何帮助选民判断奥巴马能否成为一位好总统,是否会集中精力采取正确措施推动美国经济复苏呢?
Kwang et al., Lee Kuan Yew: Hard Truths to Keep Singapore Going, p. 434.

李光耀: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论中国与世界》2015-03-18 10:39:32打印发送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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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战略范式塑造了这种态度?

逻辑与推理的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最终检验。

严峻的考验是成绩,而不是承诺。数百万无依无靠的亚洲人不关心也不想知道什么理论,他们只想过好一点儿的日子,他们想要一个更加平等、公正的社会。

如果我们要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就必须找到实际的办法,解决增长与发展问题,而不是寻找这种或那种理论。这也符合理智的要求。

我的人生不是依靠某种哲学或某些理论指导的。我把事情办好,让别人从我的成功之道中总结理论或原则,我不会搞理论。相反,我会问: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呢?如果我在查看一系列解决方案之后发现某个方案切实可行,那么我就会努力找出这个解决方案背后的原则。因此,我未接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人的指导,我只对在现实中行得通的事情感兴趣……如果我面对一个困难、一个重大问题或者一系列相互冲突的事情,而初步解决方案行不通,那么我就会先看看是否存在备选方案。我会选择一个成功概率比较大的方案,但如果它以失败告终,我还有其他方案,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我们不是理论家,不会搞理论崇拜。我们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问题,人们要找工作、要挣钱、要买食物、要买衣服、要买房、要抚养孩子……我们可能读到过什么理论,也许半信半疑,但我们要保持现实、务实的头脑,不要被理论束缚和限制住。如果一个方案行得通,我们就实施,这样才有了新加坡今天的经济。面对一个理论,我们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它可行吗?能给人民带来利益吗?当年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理论之一就是跨国公司压榨廉价劳动力、廉价原材料,会把一个国家压榨干净……我认为,既然廉价劳动力闲置,那么如果跨国公司想利用,为什么不行呢?我们可以从跨国公司那里学习先进经验,没有它们,我们可能永远都学不到这些……发展经济学派认为这是压榨,而我们的经历就有力地反驳了这种观点。我们只是脚踏实地,绝非故意给高深的理论原则挑刺。

金大中曾在《外交事务》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命运中的民主”(democracy is our destiny)的文章,他们让他写了一篇文章反驳我同法里德·扎卡里亚(Fareed Zakaria)的对话,他们希望我做出回应。我认为这没必要,金大中的论断过于自信。哪里能找到具体的例子证明他们说的事情会成为现实?如果肯定会成为现实,他们为什么还要这么激动?他们恼羞成怒并竭力反驳我,这一点恰恰说明他们对自己的观点缺乏坚定的信念,不确信自己的预言能否变成现实……如果历史是站在他们那一边的,即如果历史表明自由的民主制是无法避免的,那么请忽略我吧,不要宣传我,可以吗?我认为,一个理论不会因为听起来悦耳或者看起来符合逻辑就一定具有现实可行性。一个理论最终还是要放到生活中检验,也就是要看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什么,要看能给一个社会中的人民带来什么。

我认为美国的制度不一定是理想的或者适用的。我注意到英国人一直在试图模仿美国人……盲目效仿美国制度的人认为,只要美国官员开始披露秘密,那么这种行为就应该成为一种时尚,这种行为表明你的社会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如果有任何部长或法庭压制真相,你就有义务将其捅给反对派。这种想法是否合理呢?这还是新事物,还没有得到实践证明。如果你损害了社会基础,就会给下一代或者更下一代人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有两种制度摆在你面前,一种是得到实践检验的,另一种是尚未被检验的,而我又是保守派,我肯定会选择前者,至于后者是否可行,为什么不留给其他人、让他们证明呢?如果一种制度能推动科技事业大繁荣、能给人民带来幸福、能解决社会问题,如果因为害怕引起争议而放弃这种制度,那就是非常愚蠢的行为……最终的证据是它能给社会带来什么。

历史应该在战略思维与决策中扮演什么角色?

历史不会重复,但某些趋势及其结果却是永恒不变的。如果你不懂历史,就会目光短浅;如果你懂历史,就能着眼未来、高瞻远瞩。

要了解现实、预测未来,必须对历史,也就是对一个民族的历史有足够的了解。不仅要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还要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一点是比较重要的,个人要这样做,国家也是如此。一个人的经历决定了他对某些事物是喜欢还是厌恶,决定了当这些事情再次发生时,这个人是持欢迎态度还是畏惧态度。对于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民族肯定会从历史的成功与失败中总结经验与教训,正是这种集体的记忆决定了这个民族对新事物是持欢迎态度还是畏惧态度,因为他们会从新事物中发现与历史经历的相似之处。年轻人从个人经历中学到的东西最多、最深刻。前辈们付出巨大的代价与心血获得的经验能增长年轻人的见识,帮助年轻人处理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新风险,但这种经验是二手的,没有以个人经历为基础的一手经验生动、深刻和持久。

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国人发现他们对越南这个国家及越南人民的历史缺乏深度了解,这是一个极大的不利因素。于是,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等高校以及兰德公司等智囊团迅速召集了一批相关学科的顶尖人才进行研究。如果美国人在卷入越南战争之前就提前做好这门功课,那么他们很有可能把战场选在柬埔寨,而不是越南。

您对社会进步之源的看法如何影响了您的战略思维?

之所以会出现文明,是因为人类社会在一定条件下会应对挑战。哪里充满挑战,哪里就能兴旺发达。

要成功地转变一个社会,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坚强的领导;第二,高效的政府;第三,社会法纪。

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不只是为了让人民繁衍生息而建造房屋……你做这些事情是因为你相信自己最终肯定能创造一个幸福、健全的国家,创造一个让人民拥有成就感的社会……如果你只是把人当作动物,喂他们吃食,让他们好好锻炼,吃得膘肥体壮,像狗或猫一样健康,我认为用这种态度治理国家是行不通的。为了实现想象中的具体目标,一个国家需要经历许多艰难困苦。

以财产和地位为基础的特权社会必须让位给以个人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基础的社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只有鼓励人们做出最大贡献,社会才能实现进步。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人人平等、回报均等的社会。如果实施了这种平等主义的社会制度,那么那些懒散、无能的人得到的就会和勤奋、杰出的人得到的一样多,最终会打击后者的积极性,他们会竭力减少付出。然而,我们虽然无法创造一个回报均等的社会,却有可能创造一个机会均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回报多少不是由社会成员占据的财产多少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换句话说,社会应该鼓励人们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并给予应有的回报。

我不明白对人民爱护有加对一个民族的进取心有多大的意义,我认为这只会降低人们取得成就、实现成功的愿望。我相信,要想获得财富,你就得去田野里种小麦,就得依靠每个秋天结出果实的果园,就得依靠工厂制造维持舒适生活所需要的物品。20年后,我才认识到在分享财富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创造财富,那时,为了让新加坡人民有饭吃,我开始采用过时的转口贸易模式,以此发展经济。要创造财富,就要给人民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激励,这是至关重要的,有利于推动人民力争上游,鼓励人民承担风险创造利润,否则就没有什么财富可以分享。

附文3

余英時《新亞精神與中國文化》


余英時是國際精英,是國學大師。他雖然沒有在文章中清楚觀點,但據我長期閱讀余英時相關文章,其實余英時也是有觀點的,只不過他的學術觀點大不過他的華人立場。必須指出,余英時完全是按照西方自由主義左翼思想進行架構的,以此他的觀點受制於白左,成為華人最大的黃左。儘管如此,也有必要把他的文章轉過來一起討論。

余英時下列引文中認為亞洲價值觀是虛構的,是威權政治強加給儒教的,並以此來對立西方普世價值。同樣,西方自由民主也是虛構的。他的真實觀點是儒教文化與西方價值觀是互通互補的,並不矛盾。


較早前,前新亞書院院長余英時論李光耀「亞洲價值觀」節錄自最新一期《新亞生活月刊》余英時《新亞精神與中國文化》一文


余英時文《新亞精神與中國文化》


⋯⋯近幾年來,「漢字文化圈」的某些地區抓起了一股以中國文化或亞洲文化之名與西方主流文化相對抗的狂潮。如果這祇是一些學者以人的身分表達他們的真信念,那麼縱使其立論的根據薄弱,仍不失為現代多元文化中的正常現象。但是這股狂潮的來龍去脈是非常明顯的,即政治權威為了維持自身的繼續存在,轉而乞靈於以儒家為中心之中國文化。這些政治權威正上引唐君毅先生序文中的「吾祖先之不肖子孫」,但今天時移世易,不得不惜重民族主義的力量;「儒家」和「中國文化」則恰好是最有號召力的象徵。這股思潮的表現方式是五花八門的,這裡不必詳及。其中心論旨則至為簡單,即將「中國文化」、「儒家」與權威、集體、國家主權等等「價值」等同起來,以抗拒民主、自由、人權等所謂「西方的價值」。



這裡我看到了一個奇異的景象:一方面,百餘年來自康有為、孫中山、梁啟超、《國粹學報》以至「五四」新文化運動追求、嚮往的現代觀念和價值都徹底被否定了;另一方面,譚嗣同、魯迅等所詛咒的中國傳統中一切負面東西卻都受到了變相的肯定。歷史給中國人所開的玩笑實太過於荒謬了。



 新亞精神的核心自然是儒家與中國文化,但錢、唐諸先生心中的儒家與中國文人是向世界各大文化的中心價值開放的。西方現代的突出成就,包括科學、民主、自由、人權等在內,正是他們所要納入中國文化系統之內的重要部分,唐先生在《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第十六章論之尤詳。與此相對照,今天政治權威所倡導的則恰恰相反,而是歷代統治階層「以理殺人」(戴震語)的一套「網羅」(譚嗣同語)。這兩種截然相反的立場現在竟同依託在「儒家」和「中國文化」的名號之下。⋯⋯



上述那股假借中國文化以抗拒西方文化的狂潮,雖起於「漢字文化圈」,卻早已傳播到世界各地,並引起了廣泛的回響。據我涉覽所及的西方文獻,它的名稱大致是所謂「亞洲價值觀」。⋯⋯



「亞洲價值論」在國際上所引起的爭議雖然層出不窮而且激烈無比,但批評者則完全根據事實,並出之以純理性的態度。我現在不想涉及英、美主流思想界的持論,以免貽人以口實,認為我引用西方帝國主義的觀點作護身符。相反的,我祇準備介紹兩位亞裔思想家的評論:第一位是1998年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來自印度的阿瑪提亞.森(Amartya Sen);第二位則是當今最受爭議的文學批評家:巴勒斯坦的薩依德(EdwardSaid )。前者特以研究饑荒與貧著名,後者則以《東方論》(Orientalism ,1978)一書享譽世界。他們兩人,一個為饑餓線上掙扎的貧民說話,另一個為巴勒斯坦難民辯護。薩氏在文學研究之外,更發表了大量政論文字,徹底暴露歐洲殖民主義和美國霸權在近東所造成的災難。所以他們關於「人權」、「自由」的看法是特別值得我們參考的。



阿瑪提亞.森是直接與「亞洲價值觀」交鋒的人,關於一論旨的文字極多。我在這裡祇能根據他最近的一書(Development As Freedom , New York: Alfred A.Knopf, 1999)和一文(East and W est: The Reach of Reason?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July 20, 2000)作一高度概括的介紹。「亞洲價值論」之不能成立,在他看來,是極其明顯的。首先,若以整個亞洲為範圍,則人口佔全世界百分之六十,民族與文化繁多,信仰各異,根本不可總括出一種共同遵信價值系統。其二,「亞洲價值論」者所強調的自是以東亞為中心地區,大致包括中國、日本、南北韓、越南諸國,但論者同時又說印度雖不在內,而印度文化也強調相似(Similar)的價值。即使經此限定,此說仍過於粗糙,絕無何能證成。文化與傳統多樣性才是東亞地區的基本特色。其三,不僅整東亞不存統一的價值觀,即以任何一國而論,此說亦得不到經驗證據支持。



森在《發展即自由》(Development As Freedom )中舉了三個例子。一是日本,其中神道信徒有一億一千二百萬,佛教徒有九千三百萬,統一的價值觀又從何處談起?另一個例子是南韓。1994年「亞洲價值觀」在美國《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73 號)上初出現時,第一個起而駁斥的便是南韓當時反對黨領袖金大中,今天已成為總統了。第三個則恰好是新加坡,亦即此論的發源地。森指出:「甚至僅僅二百八十萬人口的新加坡也有文化與歷史傳統巨大的差別。而且在培養族群之間的親和與友善共存方面,新加坡擁有令人起敬的紀錄。」(Development AsFreedom, p.232)



到此為止,森質難尚僅限於外緣方面,即「亞洲價值論」無論就全亞洲、東亞地區甚至一國之內言,都無法在經驗基礎上建立起來。但更重要的他從內涵方面點破「亞洲價值論」的虛構性。



嚴格地說,「亞洲價值論」不是孤立的,它必然預設一個對立面,即截然相反的西方價值體系? 民主、個人自由、人權、理性、法治等等。這兩大系統都從東西文化史揭幕時便已涇渭分明,一直延續到今天,而且在可見的未來也不會改變。此之謂「文化即宿命」( Cultural is destiny”¡)。



所以森駁論也不得不兼及東西兩大文化;他極力摧破的便是這一「文化宿命論」,也可以稱之為「文化決定論」。關於這一層,論證極為繁富,祇有請讀者自閱原作。概括言之,以政治自由與民主為西方自希臘以來的特有文化傳統,這是現代西方主流思想家、歷史家自我誇張,同樣是站不住的虛構。森則接受伯林(Isaiah Berlin)的論斷,認為個人自由在西方成為主要價值其實是十八世啟蒙運動以後的新發展。古典作家(如亞里士多德)雖然已提到自由及其相關的觀念,但祇能看作是個別的構成因子,而不整套系統。因為我們也同在西方古典中找得到重視權威、秩序、紀律之類的思想。森甚至說,柏拉圖與奧古斯汀(Augustine)對於權威的強調並不在孔子之下。



回到「亞洲價值論」的題旨,他則通過《論語》(所據者為Sim on Leys 1997 年新譯本,紐約W .W .Norton 書局出版)和印度古典,以檢討其立的根據。他深知此論的主要憑藉是儒家,所以他決心一讀《論語》。他引了孔子論「事君」:「勿欺也,而犯之」及「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言孫行」等語,說明孔子不但不主張對政府盲目服從,而且堅持批評的態度。在這個問題上,讓我補充一句,他的論點與捷克總統哈維爾(Vaclav Havel)不謀而合。哈氏也嚴厲批判「亞洲價值論」。他指出:「在古代道德世界,中猶太教與基督教都曾為現代民主提供了精神來源,而這兩大宗教與孔子教義相合之點甚多」。他很感慨地說:「那些援引儒家傳統以譴責西方民主的人對此全無認識!」(The Art of the Impossible, New York:Alfred A. Knopf, 1997,p.201)森和哈維爾都不失為「旁觀者清」。其實在《論語》、《孟子》中,可與西方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相通的觀念,不勝枚舉。上起康有為、孫中山,下及「五四」時期的胡適與陳獨秀, 早已反覆徵引過無數次了。⋯⋯



森的駁論指出儒家、佛教、伊斯蘭教都各有重視自由與人權的成分,不過表現的方式不同而已。東西方與西方自有相通之處,決不是兩個完全對立的系統。現在我們正好接著引入薩依德的論點。在最近一篇訪談紀錄中,他曾正式答覆關於「人權是不是一個普世價值」的問題。他說:「我們所要做的事是擴大人權觀念到每一個人,而不是限制它的應用範圍。」他指出無論在近東或遠東都流行著一說法,即強調人權是西方帝國主義的概念。但他對此說全不能接受。「酷刑就是酷刑。痛楚的感覺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無論是在新加坡也好,或沙地阿拉伯也好,無論是在以色列也好,在法國或美國也好。」這是他直截了當的答覆。他雖未明提「亞洲價值論」,但「遠東」以人權為西方帝國主義的概念者自然非此派莫屬。與此同時,他也嚴厲地批評了西方自由主義的妥協性,認為它寬以待己,嚴以責人,在西方利益受到嚴重威脅的場合,便往往棄弱保強。因此他主張用「人文主義」(humanism )來取代西方自由主義。他認為祇有人文主義才真正具有普世性,足以構成人權的基礎根據阿拉伯學者的最近研究,他指出人文主義並非起於十五世紀的意大利,而應溯源至八世紀阿拉伯世界的學院、教堂與宮廷。人文主義絕非西方專有的概念,它存於各大文化傳統中,包括印度、中國和伊斯蘭文化區。

⋯⋯



一九四九年新亞初建立時,「亞洲價值論」並不存在,因此創始人如錢、唐諸先生根本夢想不到會碰見「魚目混珠」的問題。他們地下有知將怎樣處理這個題,我們已無從想像,更不能妄加揣測。但五十年後的今天,「亞洲價值論」既已出現,我們關心中國文化前途的人終不能對它採取「視若無睹」的迴避態度。但在這篇序文中,我僅僅是提出問題,並沒有給予明確的答案。我介紹了森和薩依德關於「亞洲價值論」的議論,也祇是希望通過最近的世界思潮,以凸顯中國文化的現代處境。森曾指,出「亞洲價值論」是由威權主義的政府方面提出的,而不是史學家獨立研究所得到的結論,這自然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但正因為此論是為了維護威權主義而造出的,所以造此論者可以毋須參考任歷史資料,數日之間,其論即成,而風行天下。歷史學家立說則不可能有此方便。對這樣一個廣大的論旨,無論是贊成還是反對,史學界都必須動員大批人力,進長期研究和反覆論證,才敢提出比較確實的,或正或反的見解。五十年前錢穆先生和唐君毅先生都曾根據畢生的讀書心得,發揮了關於中西文化異同的深識卓論。怎樣在他們的輝煌業績的啟示之下,面對著二十一世紀新問題,繼續他們的未竟之功,這正是「新亞人」無可推卸的一種責任。所以我說「新亞精神」今天面臨著一場最嚴峻的考驗。



附文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神学诠释


◆王和平 著

天主教信仰如何理解或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二十四字的价值观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更是与普世人类文明共享的人性真理。

    人不是为了吃饭而活着,也不是为了活着而工作。人生目的和意义不是为了追求和享有个人的金钱、权势、地位、荣誉,而只是为了两个字——“幸福”。这个“幸福”有且只有从满足或回应人性的全部要求上,才能得以实现。

    天主教乃至整个基督宗教的信仰主张,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人具有与生俱来的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人性尊严。这个尊严不因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能力、成就、文化、肤色、阶级、种族、宗教信仰等改变,哪怕是一个犯下了滔天大罪,被世人所公认的大“恶人”,也不足以失去这个神圣的作为以“人”的形式出现的存在之尊严。为此,即使是对于一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也必须要给予他符合“人性”的对待;即使是战场上的俘虏,也应该受到尊重;即使是一个流离失所的社会最底层人士,也应该受到如同是“人”一样的对待……。这个人性的尊严不因个人的“做人如何”而来,或者说,不是因着人为的努力而挣得,而是直接来自于“做人本身”的事实,或者说,就是来自于天主的白白恩赐。天主在召叫“人”成为“人”的那一刻(天主决定造人时,让人以人的形象出现的那一刻),就给予了人如此大的永久不能被任何东西夺去的尊严。因着“是人”的事实,所带来的人性的尊严,享有着如下的基本而必需的权利:自由、平等、公正、民主,这也是为人获得幸福的基本要求条件。

    人——是天主的肖像,这个天主的肖像,按照天主大能的计划和决定,以灵肉结合的形式出现。这个灵肉结合的,人的存在形式的事实表明:人既是动物性的存在,也是社会性的存在。

    就从人是动物性存在的特点和需求上来看:衣、食、住、行、安全、卫生等内容为人的福祉是必不可少的。这样一来,富强、敬业、诚信等是确保作为动物性存在的人的福祉,所应该具有的条件和要求。只有富强,才是衣、食、住、行、安全、卫生的保障,才能满全最基本的人性需求,才是导引人走向幸福的门径。敬业是获得财富的途径和手段,除非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做好自我的本职工作,人不能为自我“作为有需要喂养的肉体”的生命负责(每个动物各自都有着凭借天赋能力,喂养自我的本能,只要“敬业”就能有为生存需要的财富)。如果说敬业是从做事(工作)的角度或层面而言的话,那么,诚信就是从做人的角度或层面而言的。从作为动物性存在的角度看人的诚信,那就是要诚实、本分、忠信地按照天主给予人的使命去完成。这个使命,是天主借着自然的秩序指示给我们的,那就是天主把祂对于人类的旨意铭刻在了物理的、生理的、化学的规律、定律、定理上,人类作为动物性的存在,借着对于这些自然秩序的遵循,从而回应或满全天主的要求。这个诚信就是要按照人本性的倾向,不折不扣地,如实地执行。比如:不要自杀;不要安乐死;不要离婚;冷了要多穿衣,热了要减衣;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累了要休息;要照顾和教育子女;要按照生理的秩序,自然地生育或调节生育等等。

    就从人是社会性存在的特点和需求上来看:为了使人获得幸福,法治、文明、和谐、爱国、友善等条件是必须要具备的要素。

天主教人类学对于“自由”的诠释和理解

    自由是人类因着作为天主肖像,所带来的最大礼品。“行使自由的权利是每个人专有的权利,因为这项权利是无法与他的人性位格尊严分开的,因此,这一项权利是要常常受到尊重的。”(《天主教教理》第1738,1747号)。人因着自由,而成为了自我——一个独一无二的主体的存在。因着有自由,才能成为真正的自我。有权利和能力决定,有权利和能力判断,有权利和能力表达,有权利和能力代表自己,有权利和能力成为自己。“自由是天主赐给人行为之做或不做,做这事或做那事,自己深思熟虑地如何做抉择的能力。自由是表达人之个人行为的特质”(《天主教教理》第1730-1733,1743-1744号)。有了自由,人就能充分地发挥出自我的才能,决定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要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人之所以为人,自由是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自由的我们”告诉自己说:“这是我想要做,而有能力做的事”;没有“自由”的我对自己说:“这是我不得不做的事,这是我的能力不允许我做到的事,这是别人期待我做的事。”有“自由”的人说:“这是出自我的心、我的人、我的能、我的行,完全属于我自己的事,这是完全表达出我是谁来的事,我为这事骄傲、自豪、负责。”没有“自由”的人说:“这是别人借着我的手所做出的别人想做的事,这不是出自我自己愿望的事,这事不能代表我,不能表达出我是谁来,我和这事没有关系,我既不为这事骄傲、自豪,也不为此事负责。”“自由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大小,标准在于其自愿(意志自由表达)的程度,一个行为之归咎和责任,有时候可因无知、疏忽、暴力、恐惧、激情、习惯等而撤销其责任”(《天主教教理 第1734-1737,1745-1746号》。

    当人培养并拥有了那份属于自我的自由时,人就有了为自我选择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要走什么样生活的路的权利;就有了决定自我,发挥自我,活出自我的能力。有且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发挥出自我,活出自我时,不但每个人得到或活出了“恰到好处”的自我,整个的人间社会,也借着每个主人公的“恰到好处”,也成为并活出了“恰到好处”的人间最佳社会。(未完待续)

(上接第12期/总第430期)

    是的,人也是可以滥用自由的。一旦当人没有恰到好处的利用自由的话,他就无法活出自我,也不能负起建树人间大家庭——社会的责任。甚至,因着有的人的滥用自由,给自己、他人、社会、国家和人类带来了灾难。事实上,自由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就会帮助人充分地,恰到好处地活出自我;滥用了,就会毁灭了自我,也成为他人和社会福祉的威胁和毒瘤。就如任何的东西或能力都一样,能够利人,也能够伤害人——水可以载船,也可以沉船,是“载”还是“沉”,由舵手说了算,水本身是好的,是无辜清白的。“一旦自由是归向至善的天主和我们的真福,它就可达到它本身的完善。自由也可用为在善和恶之间做抉择的可能性。选择恶事是自由的妄用,因为它将把人引入于罪的奴役之中”(《天主教教理》第1730-1733,1743-1744号)。

    然而,人类所生存的人世间的环境条件是有限的,人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故此,自由也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也正是因为这个自由的不绝对性,才真正反映出了人性的真实。真实的人性就是:人无绝对的好,也无绝对的坏。如果人有着绝对的自由,那么,我们在任何事情的抉择上,都不会有任何的纠结或顾及。那样的话,我们就能根据这个绝对的自由抉择,为自我选择了是绝对“好人”或绝对“坏人”的头衔。然而,这个绝对的自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享有。小时候幼稚地认为,皇帝是绝对的权威和能力,他能做到任何他愿意或想要做到的事,他想杀谁就能杀,他想活多大就活多大,他想吃什么就能吃……。但是,长大了懂得了,原来就连常人所认为的“全能”的皇帝,也有无奈的时候,也有想做而做不到或不能做的事情,也有遗憾和不尽人意的事。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说,原来我没有任何的自由,我所做的事情都不能代表了我自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没有任何人为任何的事情应该负任何的责任,这显然是骇人听闻,荒唐的结论。为此,我们没有人享有绝对的自由,也没有人从来不享有任何的真正属于自我的自由。如果有了绝对的自由,人世间就不会再有所谓的“纠结、无奈和遗憾”。如果没有了任何的自由,人世间就不会再有什么所谓的“责任”。

    人的伦理责任并不来自于“对于事情的错看和判断上的失误,也不来自于做错事情”,而是来自于我们的“自由”。是“自由”为我们赋有了伦理性的特点或色彩,有多大的自由就要负有多大的责任。“自由”是珍贵的礼品,也是赋予我们每个人的做人责任。人类正是因着勇于负责,而成为了一个有伦理、有道德的人;正是因着诚恳接纳(堂堂正正),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天主肖像(有尊严);正是因着敢于担当而活出了人性的真理。

    为此,我们要努力地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有意识地培植自我的自由度。把自己从不良的习惯束缚中解救出来;从焦虑和恐惧中解放出来;从瞻前顾后,缠足不前中解放出来;从冲动的感情用事中解放出来;从不擅长,不会有作为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外在的权威或压力中挣脱出来;从小我的自私自利中释放出来;从狭窄的视野、想象力中开放出来;从邪恶或罪恶的捆绑中挣扎出来;从可能存在的潜力中充分挖掘和发挥自我的特长和能力;从看似不可能,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务中,借着创新和开放,挖掘出可能性等等。自由度越大,越能活出人性,越能活出自我,越能活出幸福。享有真正的自由,是拥有真理的具体体现,因为,“真理必叫你们获得自由”。(若 8:3)

    天主教人类学对于“平等”的诠释和理解

    当我们看到我们的弟兄姊妹时,我们知道他们是我们父母的孩子;当我们看到我们的表弟兄姊妹的时候,我们知道他们是我们祖辈的孩子;当我们看到了本民族的同胞时,我们知道他们是我们祖先的孩子;当我们看到了所有人类的时候,我们知道他们是那位被所有人称为“父”的天主的儿女。

    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创造了每一个人,平等地邀请每一个人来到世上共赴生命的圣宴。为此,人人平等是基于人性的基本特点而言的:人人都享有平等的人性尊严;人人都享有平等的生命价值;人人都享有平等的被尊重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衣食住行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成家立业的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宗教信仰的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安全和卫生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不受毒品和淫秽侵害的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尊严和基本权利,因为人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受造,都有同一理性灵魂,同一本性,同一本源;人人都在基督唯一救主内蒙召分享同一天国真福”(《天主教教理》第1934-35/1945号)。(未完待续)



附文5

李怡:謊言大師戈培爾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是真理。」這是一句相當流行的話。習慣說謊的政治人物,或對政治人物重複同一謊言極感無奈的人民,都似乎無法不同意這句話。


  說這句話的,相傳是德國納粹黨宣傳部長戈培爾(Paul Joseph Goebbels,1897-1945)。但其實他的原話不是這樣說的,原話是:「謊言重複一千遍,也不會成為真理,但謊言如果重複一千遍而又不許別人戳穿,許多人就會把它當成真理。」


  這說法就符合事實了。謊言就是謊言,怎麼可能因為說一千遍就變成真理呢?謊言被許多人當作真理的原因,是不許人戳穿,或沒有人戳穿。許多政治謊言沒有人戳穿的原因是,大多數民眾都為自己的生活奔忙,無暇去了解分析時政,看不到政治謊言跟自己有關,於是掉以輕心;不許人戳穿的原因是在專權政治的統治下,信息來源單一,沒有不同的消息來源,這樣即使再聰明的民眾也只能是愚民。


  說起戈培爾,他雖然是納粹黨欺騙民眾的主導者,但他不是蠢人。他有兩個博士學位。他有關獨裁政權的洗腦宣傳,有一套哲學,留下許多關於宣傳、關於謊言的精闢見解。英國作家艾倫.懷克斯(Alan Wykes,1914-1993)在1971年出版過一本書名就叫《戈培爾》的書,台灣翻譯出版了中文版。這本書對戈培爾短短一生,他的宣傳手法,他的謊言哲學,及其名言,有相當有趣和警世的闡述。


  懷克斯,1914年出生於英國,1993年逝世,是著名記者和作家,擅長寫歷史故事,他對希特拉及其他納粹組織的重要分子,諸如希姆萊、戈培爾和海因里希等人,有相當透徹的研究,並寫成具可讀性的書。


  戈培爾,出生於一個勞苦家庭,因患有小兒麻痹而導致兩腿長短不一,但身殘志堅,依靠獎學金同時就讀於8所德國名牌大學,刻苦研修哲學、歷史、文學和藝術,精通拉丁文和希臘文,並取得哲學和文學博士學位。


  戈培爾曾經夢想成為一個小說家或者記者。然而,他遇到了納粹。加入納粹黨以後,他的才華得以充分施展,很快就成為僅次於希特拉的二號人物。憑藉廣博的學識和超凡的口才,他被讚譽為「宣傳的天才」、「納粹的喉舌」,甚至是「創造希特拉的人」。


  可是,對於德國、對於世界來說,他是一個謊言製造者、一個騙子。


  納粹執掌政權後,戈培爾被任命為國民教育與宣傳部部長,他上任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場轟轟烈烈的焚書運動。目的是蒙住人們的眼睛、禁錮人們的思想,讓人們只能看到騙子書寫的文字、聽到騙子舞弄舌頭的聲音。


  焚書之後,是焚人。幾年之後,幾百萬猶太人被送入焚屍爐。


  這個人類史上的謊言製造大師、超級蠱惑家,在納粹敗亡的1945年5月1日,他和妻子將他們的6個孩子毒死,然後讓黨衛隊員從背後向他們開槍,追隨一天前自殺的希特拉而去。死時年僅48歲。


  戈培爾死了。可是,讀一讀他以下的名言,我們會發現,他的騙術還活著。


  戈培爾說:「如果撒謊,就撒彌天大謊,因為彌天大謊往往具有某種可信的力量。而且,民眾在大謊和小謊之間更容易成為前者的俘虜。因為民眾自己時常在小事情上說小謊,而不好意思編造大謊。他們從來沒有設想編造大的謊言,因而認為別人也不可能厚顏無恥地歪曲事實……極其荒唐的謊言往往能產生效果,甚至在它已經被查明之後。」


  實現人類的理想天堂之類,就是彌天大謊。


  他又說:「宣傳如同戀愛,可以做出任何空頭許諾。」「混雜部分真相的說謊比直接說謊更有效。」「即使一個簡單的謊言,一旦你開始說了,就要說到底。」


  「人民大多數比我們想象的要蒙昧得多,所以宣傳的本質就是堅持簡單和重複。」


   「必須把收音機設計得只能收聽德國電台。」


  「報紙上的言論,應當趨於一致的目的,不能被出版自由的邪說所迷惑。」


  「宣傳的基本原則就是不斷重複有效論點,謊言要一再傳播並裝扮得令人相信。」



  「群眾對抽象的思想只有一知半解,所以他們的反應較多地表現在情感領域。情感宣傳需要擺脫科學和真相的束縛。」



  「宣傳只有一個目標:征服群眾。所有一切為這個目標服務的手段都是好的。」



  當騙術形成了理論,那就是一個天大的套,幾乎所有人都被套入其中。能夠跳到套外的,實屬鳳毛麟角。



  在懷克斯所寫的《戈培爾》一書中,引述戈培爾的話:「我的唯一目標,就是強力灌輸愚蠢的群眾接受希特拉乃是正在覺醒中的德國的上帝。」



  戈培爾幾乎本能地知道,流行語句、愛國歌曲、鼓聲、有節奏地行進的腳步聲、強光探照燈、林立的旗幟和裝束一致的隊伍,只要精心組織,必定能提供催眠般的影響。盲目的愛國主義、侵略性和過分的情感是德國人性格中強力的組成成分,只要揚聲器發生作用,納粹不斷地重複「種族純潔」,群眾很容易就被引導接受納粹這種強烈的民族主義概念。



  他嚴密控制國家的一切宣傳工具,透過編造假新聞、假故事、假像、謊言和殘忍的手段,粉飾納粹的凶殘暴行,強迫人民對納粹首腦們頂禮膜拜。「對他來說,沒有甚麼謊言是太過於明目張膽的。」



  戈培爾利用吹噓、欺騙,不停對民眾洗腦,將希特拉塑造為第三帝國的救世主;不擇手段地剷除異己,將原本沒沒無聞的納粹黨,推上國會第一大黨的舞台。



  戈培爾最終以自己和全家人的性命為第三帝國的毀滅陪葬。歷史留下的教訓可用美國科幻作家卡爾•薩根(Carl Edward Sagan,1934-1996)的話概括:「如果我們被欺騙得足夠久的話,我們對於揭露被騙的證據就愈傾向於要反駁,我們對於找出真相不再感興趣,因為要承認真相實在是太痛苦了,即使只是對自己承認。一旦你把力量交給騙子,就幾乎不可能再收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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